证券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往往更具隐蔽性;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多发生市场内部,外部监管机构很难第一时间发现。也因此,掌握内部信息的知情人士,成为发现并遏制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所谓“吹哨人”,是指了解违法情况、掌握关键线索和证据,并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该制度源于国际成熟经验,近年来已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推广应用。此次证监会升级《吹哨规定》,是在既有举报制度基础上的系统完善。新规主要作出三上调整。首先是加大激励力度。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奖励比例由1%提高至3%。这意味着在重大案件中,举报人获得的奖励更可观,有助于提升知情人士的举报意愿。其次是划清奖励边界。对冒用身份、线索已公开或已查处、举报人为案件主要责任人等情形明确不予奖励,降低制度被滥用的风险。第三是扩大奖励覆盖面,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健全的“吹哨人”制度,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新规出台,既是对既有制度的完善,也表明了监管理念的调整——从主要依靠行政执法,转向更重视社会参与和共同治理。如何在激励监督与防范滥用之间保持平衡,仍有赖于监管部门在实践中优化。制度运行得当,将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