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月26日通过媒体公布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85岁老人在深夜突发疾病,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急救车仅在十分钟内就赶到了老人位于吉林嫩江市无电梯的老式步梯楼五楼家楼下。由于现场只有女婿和年长保姆两人,力量薄弱,而医护人员却坚守“搬抬非法定义务”的底线,不愿帮忙搬运老人下楼。老人最终在这四分钟车程外的医院等待了40分钟才被送往医院,不幸离世。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赔偿家属17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数月后,赔偿款仍未到位。直到媒体曝光并主管部门约谈后,这个问题才得到重视。 这个事件并不是个例。去年同样在山西,山东德州曾经算过一笔账,配齐担架员一年要上千万资金。很多地方因为财政困难没有给急救中心配备专职担架员岗位。这种情况下,让病人和家属夹在中间干着急。 针对这起悲剧,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对阳泉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他们责令其立即与家属对接,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此外,还将全程督办确保赔偿事宜尽快落实到位。 在普通人眼里,拨打120意味着拨通了生命的求救热线。救护车的鸣笛声代表着专业的救助、及时的转运和全力以赴救治。然而这次事件让我们意识到现实与期望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尽管医院近在咫尺,由于没人抬导致延误了宝贵时间,最终让老人失去了生命。 类似事件在黑龙江嫩江市、吉林白城等多地也发生过。每一次争议都聚焦于一个问题:“搬抬病人到底是不是120的本分?”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从事搬抬工作是“医疗救护员”的职责,而医生、护士和司机并无此项义务。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局面:制度上说要配备专门负责搬运工作的人员来帮助患者转运到医院接受救治;但实际操作中却没有足够资金给他们配备人员或设备来完成这个任务。 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院前急救体系存在严重短板。资源紧张是现实问题,但这不应该成为漠视生命的借口。资源不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可以把工作做在接警第一时间主动询问病情并告知家属情况;可以优化装备使用可爬楼梯履带式轮椅解决老旧小区搬运难题;还可以通过更多贴心服务让接线员给予更多帮助。 这个悲剧让我们看到了院前急救体系需要改进之处:接警时应主动多问几句了解情况并告知家属可能需要协调帮忙搬运;装备应更加实用和高效以便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医护人员应具有更多灵活性和温度以便及时采取行动拯救生命。 最后我们期待赔偿能尽快落实到位以告慰逝者家属;更期待这次悲剧能真正推动院前急救体系优化更新让接线员提醒多一些贴心、装备多一些实用、医护人员选择多一些温度。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愿每一次120的鸣笛声后等待患者的都是及时援手真正成为生命最可靠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