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土流失防治见效 "十四五"期间治理面积与侵蚀强度双降

面对风蚀与水蚀叠加、荒漠化风险较高的生态挑战,内蒙古近年来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自治区水利厅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统筹53.13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黄河流域、“三北”工程区等区域,推动治理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分析认为,该成效与系统化治理路径的持续完善密切对应的。 在治理机制上,内蒙古率先探索生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路径。2023年,兴安盟完成全区首笔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推动2895亩新增耕地指标流转,形成“治理—增值—反哺”的闭环。此外,呼和浩特、赤峰等地实施的18个以工代赈项目,把水土工程与就业增收衔接起来,累计吸纳1000余名农牧民参与建设,人均增收超过1.1万元,体现出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的联动效应。 专家指出,内蒙古的实践具有示范意义。通过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机制框架,不仅缓解了传统治理中资金紧张、后续乏力等问题,也为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修复提供了可复制的综合方案。监测数据显示,重点治理区林草覆盖率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年土壤侵蚀量减少约800万吨。 当前,自治区正加快编制新一轮综合治理规划。按照“分区施策、系统治理”原则,计划到2025年将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再减少10%,并扩大生态产品交易试点范围。随着《黄河保护法》等法规深入实施,跨区域协同治理、智慧监测等技术应用,将成为下一阶段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

水土流失治理——既关乎生态——也关乎发展与民生。内蒙古在“十四五”期间实现面积与强度“双下降”,表明把系统治理、改革创新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能够将治理成果转化为更广泛的综合效益。面向未来,仍需在巩固既有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机制、提升治理标准、强化长效管护,推动生态改善稳定延续,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