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始到2023年,被告人杨某把自己手里的权力拿出来变钱了。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后来又兼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的他,给何某等人开了后门,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还有冷链加工等项目建设审批、补助发放、工程承揽这些环节上出了力。他用这种手段非法收了超过360万元的财物。3月20日,“两高”联合发布了一批“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杨某这个受贿案就被选中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给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犯受贿罪。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觉得,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把职务便利当成了敛财工具,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所以就判了他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还给了他50万元的罚金。法院还依法把他犯罪所得及收益都追缴了。这个案子一审判决生效了。 最高检说这个案子有典型意义。它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决心。产业振兴对乡村振兴很关键。杨某本来负责推进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结果却拿权力换钱,破坏了政策精准实施。最高检指出这次司法机关把他给惩处了,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