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女商人微信购740箱李子遭坑 法院判卖家退款并承担退货费用

一起由微信群交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纠纷,近日通过司法判决为网络购销行为划出责任红线。

2025年9月,海南东方市水果经销商陈某通过"特价水果群"向澄迈县卖家李某采购740箱李子,支付货款及运费共计9400元。

货物运抵后经查验,发现存在大面积软烂、霉变等严重质量问题,完全丧失销售价值。

法院调查显示,卖方在交易中存在多重履约瑕疵。

首先,交付的740箱李子实际已丧失基本商品价值,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关于标的物质量要求的规定。

其次,在买方依约组织退货时,卖方先以更换运输工具为由推诿,后采取"失联"方式拒绝收货,直至警方介入才完成交接,导致腐败程度加剧。

这种消极处置行为,直接造成退货运输成本增加及损失扩大。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两方面:一是质量问题的事先告知能否免除卖方责任,二是退货运费的分担原则。

卖方虽辩称交易前已告知"货有坏果",但法院认定该提示不构成对"全批货物不合格"的免责依据。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专家指出,农产品交易中允许存在合理瑕疵率,但当瑕疵程度达到根本违约时,卖方必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关于运费分担,法院判定第一程运费因买方自愿承担交易风险不予返还,但退货产生的1800元运输费系卖方违约直接导致,理应由其负担。

该判决对规范农产品线上交易具有示范意义。

随着社区团购、微信群销售等新型交易模式普及,类似"不见面交易"引发的质量纠纷呈上升趋势。

法律界人士建议,买卖双方应完善验货签收流程,大宗交易需留存货物状态视频证据。

农业部门同期数据显示,2025年海南生鲜电商投诉量同比上升23%,其中运输损耗责任认定成为争议焦点。

一车李子“从买到退”的波折,表面是一次买卖纠纷,实质是新型交易场景下契约意识与履约规则的再确认。

让农产品更顺畅地从产地走向餐桌,既需要诚信经营,也需要把质量标准、验收机制与责任承担写清、留证、落实。

唯有以规则托底、以证据说话,线上交易才能在便利与安全之间取得更稳固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