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办法

3月24日,大连出台了《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到了4月24日,这一措施就要在全市全面实行。这个办法是要把评标的人、定标的人分清楚,还给招标人更多自主权,让他们挑选最合适的中标人。该办法的核心是,把评标环节交给专业的委员会去做,委员会用定量和定性的方式给招标人推荐人选。之后招标人自己再组建委员会,按照事前定好的规则去挑中标人。大连通过这种专业评标和自主定标的新模式,解决了之前“以评代定”的问题,让招标人负起真正的责任来。在适用范围上,《办法》把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项目都包括进去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建施工总承包、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施工总承包这类重点工程都得执行。把改革从试点扩展到了全市的重点工程,这样就扩大了受益的范围。 这个《办法》是在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和市级重点项目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的。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积累了不少经验,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这些经验结合本地情况梳理了出来。这个办法既符合国家和省级的法规政策,又能解决本地建设实际中的问题。 这次改革不仅能提升招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还能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质量。它破除了招投标领域的隐形壁垒,给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种制度创新是为了服务大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半岛晨报记者岳宇艳采访报道了这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