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为了消除大家的疑虑,主动提出要给海外的原作者赔钱。之前音乐圈老是出这种版权纠纷的事儿,单依纯翻唱的那个风波还没过去,李荣浩自己也被卷进了《小眼睛》的侵权事件里。他这种积极认错、愿意赔钱的做法,给整个行业树立了好榜样,也让人看清了处理跨国版权问题有多难。 事情是从2003年开始的。那时候刚到北京打拼的李荣浩,为了学习做音乐,就模仿日本歌手平井坚的《Signal》重新填了词,只当是自己练习用的。结果因为电脑里文件太多太乱,这曲子一不小心被发错给了版权公司。等到了2016年,这曲被授权给蔡淳佳唱了,名字改成了《小眼睛》。 李荣浩知道以后非常生气,特别是对歌名特别不满。他立刻就去找版权公司要说法,让他们联系原作者处理。可惜后来那个公司不干了,沟通也就断了。这事儿在他心里压了整整13年。 2026年4月1日那天,面对网上说他抄袭的指责,李荣浩发了一条长文澄清自己。他说哪有人这么傻会去抄得一模一样?明明就是原曲换了个歌手唱而已。然后他又表态,说要给平井坚那边赔钱。 对于怎么赔偿,李荣浩给大家出了个详细的方案: 第一,主动跨洋去联系平井坚的团队,把当初发错曲的经过以及2016年发行的疏忽全都讲清楚; 第二,把该赔的都赔给他们,包括原作者平井坚、唱歌的蔡淳佳还有其他受影响的人,钱会按行业的规矩给; 第三,不管人家怎么决定,他都会道歉并且赔钱; 第四,他愿意让大家盯着这件事办到底。 这种敢担责任的样子和有些艺人逃避责任的做法比起来,显得特别光明磊落。 律师看了以后也觉得他的做法是对的: 1. 客观上是侵权了,因为两首歌的旋律100%一样,没有经过允许就拿出来卖; 2. 主观上他没有故意抄袭的意思,是不小心发错了曲,发现后还立马要求处理; 3. 找专业人士帮忙跨洋沟通是国际上常用的办法; 4. 赔偿的钱大概就是5万到20万之间。 这个事儿给音乐圈提了个醒: 1. 要把练习的曲子和要发的商业作品分清楚; 2. 跟版权公司定好规矩; 3. 发现风险要立马处理别拖。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专家觉得这是个好迹象。从以前只会被别人追着要赔偿到现在自己站出来赔钱解决问题,说明咱们的行业更成熟了。 以后碰到跨国版权纠纷该咋办?给大家提个醒: 1. 先查清楚是哪个国家的作品和谁管; 2. 找懂国际法的律师帮忙; 3. 把聊天记录、创作过程和合同都保存好。 最开始网友还说李荣浩是“双重标准”,但现在大家都改变了看法: 1. 很多音乐人觉得他敢作敢当; 2. 法律界觉得他的处理方式符合法律精神; 3. 粉丝觉得他坦诚面对比藏着掖着强多了。 到了4月1日下午3点,李荣浩的团队已经开始和平井坚的团队联系了,不过对方还没回话。业内的人觉得李荣浩态度好,加上平井坚在日本很有名气,双方应该能谈妥。李荣浩自己也说以后要多检查作品的版权问题。 你觉得李荣浩主动赔钱的做法怎么样?音乐人怎么才能避免这种乌龙事件?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