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正激烈时,到底该不该发律师函?怎么发才不会让火更大?

2026年3月,关于鸡蛋中角黄素的争议把零售业龙头胖东来以及高端蛋品品牌黄天鹅给推到了舆论风口上。博主“王海测评”的“打假”行为激起了水花,这两家企业都迅速做出了反应,策略方向却有差别。胖东来在连夜检查后,明确表态要等复检结果出来,有问题会担责,没问题就去起诉。黄天鹅则直接把律师函发给了媒体。这事儿给管理者们提供了个学习案例:舆论正激烈时,到底该不该发律师函?怎么发才不会让火更大?在叫法务或公关部门写律师函前,管理者得先搞清楚当前舆论的核心是事实争议还是法律纠纷,这是关键。 如果是事实问题,比如胖东来事件中角黄素是天然存在还是人工添加,大家对发生了什么有争议,律师函其实没啥大用。律师和你都没在现场,它也就是个“高价信差”转述你的话,没法证明事情真相。这时候发函,万一后来证据对自己不利,会遭到严重反噬。如果是法律问题,比如商标被冒用、专利被盗用这种明确违法的事儿,发律师函是诉讼前的标准操作。 拿这次胖东来的做法来看就挺聪明。面对博主尖锐的指责,他们没急着拿法律武器吓人,而是在3月15日晚发了情况说明。核心意思就是说复检已经开始了,没问题坚决起诉。对比黄天鹅在3月16日凌晨就发律师函的做法,两者对时机的把握不一样。 总体来说,要是争议核心是事实问题(像这次胖东来事件、大多数食品安全纠纷和服务态度问题),最好先别着急发律师函;要是核心是法律问题(比如商标被盗用、机密泄露),律师函就是诉讼前的必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