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金科股份协同重整路径:以法治化处置护航保交楼与风险出清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2025年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重庆破产法庭审理的金科股份破产重整案因其典型意义受到广泛关注。作为全国首例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重整案件,该案为房地产行业风险化解提供了重要司法样本。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1年A股上市,是国内知名民营房地产企业,旗下拥有1032家关联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控制370家项目公司,构成集团核心资产。2022年,金科股份约3.25亿美元境外债券违约,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科系"面临约1470亿元债务危机,不仅危及企业生存,更涉及数十万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2024年4月22日,重庆破产法庭依法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针对房地产企业集团化经营的特点,法院创新采用协同重整模式,对两家核心企业统筹审理。同时对其余1031家关联企业实施分类处置策略,确保风险有序化解。 重整过程中,法院以恢复企业价值、保障购房者和债权人权益为目标。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17亿元纾困资金支持项目复工。管理人综合运用现金清偿、股票支付等多种方式制定债务清偿方案。2025年5月,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并终止重整程序。 截至2026年1月,"金科系"139个在建项目全部复工,累计交付房屋4851万平方米、31.67万套,交房率达98.5%。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权人获得清偿,企业重获新生。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资产1.16万亿元,稳定就业岗位超12万个。 当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破产处置工作。金科股份重整案的成功实践为大型房企风险化解、集团企业协同重整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该案展现了破产审判在资源配置、市场秩序维护和权益保护上的制度优势,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金科重整案的成功印证了市场化、法治化处置风险的可行性。司法机关通过创新裁判智慧平衡各方利益,既为企业开辟再生通道,又保障了民生权益。这既是审判能力提升的体现,也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全文共计9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