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虚构旧城改造项目诈骗案宣判 主犯获刑15年涉案金额4400余万元

问题:打着“民生工程”旗号的项目诈骗,正在侵蚀基层信任。 据一审判决认定,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间,被告人杨某军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先后虚构所谓5G铁塔项目、楼宇购买项目,以及中标扬州市江都区、高邮市对应的旧城改造项目等事实,通过伪造相关单位印章、组织同伙冒充工作人员、编造审批与招投标流程等方式,向被害人营造“项目真实、资金可兑付”的假象,并以工程推进需要“协调打点”“缴纳保证金”等为由索取钱款。为深入掩盖事实,杨某军还以“回报家乡、免费改造”为名,安排施工单位对部分小区实施改造,借“看得见的施工”提升骗局可信度,最终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4440.5803万元。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使“项目包装+角色扮演”有空可钻。 一是利用旧城改造等民生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项目多、参与主体广、关注度高,但部分人对立项、资金拨付、招投标等专业环节不熟悉,容易被“内部渠道”“指标名额”等说法误导。二是以伪造印章、冒充身份制造“权威背书”。判决书显示,案涉人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伪造印章,有人冒充规划、政府办、财政等部门人员,通过职务称谓、文件样式和会面话术增强迷惑性。三是用“先做事后要钱”进行反向诱导。以“免费改造”先行投入,在公共场景制造可见成果,使部分受害人降低风险判断,把“施工事实”误当作“项目合法”的证明。四是部分涉案人员有犯罪前科,社会经验与反侦查意识更强。判决书披露,主犯杨某军为文盲且曾因诈骗罪获刑,个别同案人员亦有相关前科,反映出惯犯特征及利益驱动下的再犯风险。 影响:不仅造成巨额损失,也扰乱公共治理与市场秩序。 从直接后果看,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资金链、家庭资产及正常经营活动可能遭受明显冲击。从社会层面看,此类犯罪借民生工程名义实施,容易引发群众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基层干部形象的误解,削弱政府公信力与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础。从行业层面看,“以工程名义收取保证金、协调费”的话术会扰乱建筑施工与项目外包市场秩序,诱导不规范资金往来,抬高企业合规成本,甚至催生新的“灰色中介”空间。 对策:用制度透明缩小“信息差”,用协同防控堵住“伪权威”。 一要强化项目信息公开与可核验机制。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项目,推动立项、招标、施工、资金拨付等关键节点依法依规公开,建立统一查询入口,方便群众和企业随时核验、一次核验。对以“内部关系”“临时指标”兜售项目机会的行为,及时开展风险提示。二要完善印章和证件使用的数字化防伪与追溯。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章和公文流转规范应用,同时加强实体印章刻制、保管、使用的全流程管理,提高伪造成本与识别效率。三要推动施工单位和社区端的合规审查。对“自带项目、无需招标、先施工后结算”等异常模式保持警惕,施工进场前加强合同、资金来源、业主单位授权等材料审核,必要时与主管部门核验,避免犯罪团伙借施工“做背书”。四要加大对涉民生领域诈骗的打击与追赃挽损力度。对冒充公职人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关联犯罪依法严惩,形成震慑;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冻结涉案资金流转,尽可能挽回损失。 前景:惩治与治理并重,让“城市更新”在阳光下运行。 本案一审判决对主犯及从犯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发出依法从严惩治涉项目诈骗、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的明确信号。随着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项目需求仍将旺盛。越是在建设提速阶段,越要把制度透明、流程规范和风险提示前置,让民生工程回到公共利益本位,防止不法分子借政策热度“搭便车”。同时也应看到,治理关键不止在事后惩处,更在于建立事前可核验、事中可追溯、事后可问责的闭环机制。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社会治理警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既要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也要把源头预防做在前面。当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社会诚信体系持续完善,类似“杨某军们”的行骗空间才会被真正压缩。此案审判不仅体现司法公正,也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提供了具有警示意义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