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森林火险进入高发期:严守野外用火“十不准”织密群防群治安全网

问题——冬春季节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易发多发期。气温回升叠加降水偏少,林下可燃物含水率下降,一旦出现烟头未灭、违规烧荒、祭祀用火看管不严等情况,火情很容易风力作用下迅速扩散,甚至演变为大范围山林火灾。当前各地进入森林防火宣传与管控关键期,如何把风险挡在火源之外、把火情扑在初起阶段,成为守护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课题。 原因——火险上升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一上,冬春风干物燥、可燃物累积,形成“易燃、易蔓延、难处置”的条件;部分地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也增加了巡护和扑救难度。另一方面,野外用火需求增多与安全意识不足并存:农事活动、踏青露营、施工作业、传统祭祀等用火场景增加,少数人员心存侥幸、违规用火或处置不当,使“小火星”可能引发“大灾害”。此外,个别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够细、重点时段值守力量不足,也会继续放大风险。 影响——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往往具有综合性、外溢性和长期性。直接损害包括林木资源烧毁、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坏、基础设施受损;间接影响涉及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土壤侵蚀加剧、碳汇功能减弱,以及对区域旅游、林业生产的冲击。更关键的是,森林火灾常伴随高温浓烟、风向突变等不确定因素,直接威胁扑救人员和周边群众安全。实践反复证明,处置越滞后,所需人力物力越大,风险越高、代价越重。 对策——守住森林防火底线,关键在于“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在“严、细、实”上下功夫。 第一,突出源头治理,严控火源进山入林。各地应结合火险等级变化,分级分类落实封山管控、设卡检查、重点区域巡护、林区施工作业审批等措施,紧盯林缘地带、景区周边、墓区集中区、输配电通道等高风险点位,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第二,强化宣传教育,让规则更易理解、更能执行。把森林防火宣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场景,通过村(社区)广播、提示牌、短视频、入户宣讲等方式,持续普及“十不准”等行为规范,强调不乱丢烟头、不违规野炊、文明祭祀,让“不带火种进山、发现火情先报警”成为共识。 第三,提升应急能力,严格执行扑救基本原则。应急处置必须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做到火情信息传递快、力量投送快、协同联动快。在初起阶段迅速压制火头、阻断蔓延路径,同时加强余火清理和复燃监测,防止“明火灭了、暗火复燃”。组织扑救时必须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科学研判风向、坡度和可燃物分布,严禁盲目冒险和疲劳作战。 第四,依法严管重罚,形成震慑。法律对放火、过失引发火灾等行为有明确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但造成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强化执法巡查,推动形成“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态势,倒逼各方责任落实。 第五,压实责任链条,凝聚群防群治合力。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基层组织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明确责任人、巡护路线和处置流程,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正由“应急处置型”向“系统治理型”转变。可以预期,各地将进一步运用风险预警、网格化巡护、火情监测等手段提升早期发现能力,推动文明祭祀、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及。同时,围绕重点林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精细化管理将更加常态化。只有把防火关口前移,把责任落到“最后一公里”,才能以更小代价换取更大安全。

守护绿水青山,既需要法治约束,也离不开公众自觉。当每一支烟头都被彻底掐灭、每一次野外用火都依法依规,风险才能真正降下来,生态安全屏障才能更牢靠。这既是对自然的珍惜,也是对子孙后代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