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还有国务院办公厅,这两个部门其实一直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大家都知道建立纪念设施得走程序。最近,新疆有个特别能干的干部叫贺娇龙,她长期在昭苏县忙活着农产品推广,也做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的工作,结果因公殉职了。消息一传出来,大伙儿心里都挺难过的,尤其是昭苏县的老乡们。有网民觉得应该在昭苏县立个塑像,纪念一下贺娇龙的辛苦付出。这说明大家对好干部感情深,也希望能记住他们的奉献精神。但这事也不是想咋弄就咋弄的,得把历史评价、公共资源用好了,还得看社会文化导向对不对。贺娇龙生前干活实在太接地气了,她在基层用各种创新办法帮老百姓卖新疆特产,讲当地的发展故事,在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上立了不少功劳。因为她形象好、事迹感人,群众心里都挺服气的。大家说要给她立塑像,其实就是在致敬她那种俯下身子为人民、真抓实干的精神,也说明大家对新时代好干部的形象是认可的。 从咱们老百姓的心理上讲,立塑像这种传统纪念形式特别能让人产生共鸣,觉得这是在给她立功德、给大家做榜样。昭苏县那边也没把群众的建议当耳旁风,已经按规矩把情况往上头反映了。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管得严,像《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不能随便搞建设。现在相关部门这么小心谨慎地处理这事,就是在按照法律来办事、尊重制度。 纪念活动得靠法治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路才行。一方面肯定得把法律规矩守好,立项、审批一个都不能少;另一方面纪念的形式也可以更丰富些。现在很多地方都是通过搞纪念林、给公益项目起名、写文艺作品或者搞主题学习来缅怀先进典型的,这样既不浪费钱也能让活动更贴近生活。 真正的纪念不是非得弄个石像才叫纪念。中国共产党老早就说了党员干部就是人民的勤务员。很多优秀干部一辈子默默干活都不求留名,只把丰碑刻在了老百姓的心里。 现在大家关注这个事、讨论这个事的目的就是为了凝聚共识。 也许最美的纪念不是凝固的石像形态, 而是那些一直流淌在岁月中的为了人民的初心。 当奉献变成习惯,担当融入血脉的时候, 这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