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制度的推进,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自1998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个人账户资金最初仅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就医购药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有关部门逐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首次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该调整打通了个人账户在家庭内的使用通道,使医保资金可在家庭成员间流动,更好匹配家庭医疗保障需求。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继续扩大共济亲属范围。依据民法典规定,共济对象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展至近亲属,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使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得到更发挥。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标志着该制度由试点转入全面推行。全国推行带来两项新变化。
医保制度的温度,既体现在保障力度上,也体现在服务可达性与家庭互助功能上。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由点到面推进,关键在于用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更清晰的规则,让“沉睡资金”更精准地服务真实健康需求。把便利落到实处,把边界划清,把风险管住,制度红利才能更稳定、更可持续地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