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的大兴沟镇,有个叫李某的大姐和她哥哥李某某,因为分地的事儿闹得挺僵。虽然早就有个同一本证书把两人的地捆一块儿,但现在时间长了,家里情况变了,尤其是国家要搞第二轮承包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一出来,李某心里就不平衡了,非得把自己名下的那2亩地单独拿出来,弄个独立的证件。结果这想法遭到哥哥强烈反对。 李大哥觉得这地早就在我手里种了那么多年,分家时也没个明白的账,这地怎么能说分就分?双方为此争得不可开交,不光是地的位置和面积掰扯不清,连两家多年的亲情也差点没了。最后实在没辙,李某把这事捅到了大兴沟司法所。 那边一听是辖区内的事儿,立马重视起来,赶紧联合镇信访办过来一起干。工作人员也不直接说谁对谁错,先是坐下来跟兄妹俩谈心,把各自的委屈和难处都问明白了。为了把底子摸清,他们还跑去村委会查档案、翻合同,还原当时的历史情况。 接着就开始了“双管齐下”的调解。一方面是讲法律条文,把《农村土地承包法》那一套搬出来给他们听,讲清楚地是承包的,人走了地还在的规矩。另一方面又是拉家常、讲道理,让他们想想过去的好日子和彼此的付出。 经过这么一番来回的折腾和劝导,最后李大哥松了口:行,我答应把那2亩地给你。李某也痛快答应配合办手续。这事儿就算这么平平稳稳地了结了。 大兴沟司法所这招“调解”真的挺管用。它不像打官司那么麻烦费钱,靠着乡里乡亲的熟脸儿和熟悉的情况,把普法、讲理和谈情说爱混在一起用。这样一来不光能把矛盾堵在肚子里,还能维护一家人的和气。这不仅是在践行“枫桥经验”,也是在帮农村把底子打得更牢实。 往后随着农村改革越搞越深入,只要咱们继续健全这种解决问题的机制、加强基层法治服务,把法治思维和和谐理念深深种进大家心里,农民的权益就更有保障了。这对于维护乡村的稳定、推进农业现代化来说,绝对是个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