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明确2026年黄河流域禁渔期四个月 重点水域同步管控严打非法捕捞

问题——水域生态修复进入关键窗口期,禁渔管理需提档加力; 随着水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宝鸡段黄河流域对应的水域生物多样性呈现恢复趋势,但部分水域仍存在非法捕捞、违规使用垂钓工具等现象,干扰鱼类繁殖、洄游和幼体生长。为巩固治理成效、给水生生物繁育留出时间,宝鸡对禁渔期、禁渔区管理进行了系统部署。 原因——繁殖季叠加人为干扰,资源补给能力亟需“休养生息”。 春夏季是多数本地鱼类集中产卵、幼鱼生长的关键阶段,也是河流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重要时段。若此期间出现网捕、炸鱼、电鱼等高强度捕捞,不仅会导致种群数量快速下降,还可能破坏栖息地结构,引发生态链失衡。,部分人员对禁渔政策了解不充分,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捕捞,更加大监管压力。鉴于此,实施阶段性禁渔、压实执法监管,成为保护渔业资源的必要举措。 影响——覆盖“干支流+湖库+保护地”,对生态与治理均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通知,禁渔期为2026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禁渔范围涵盖渭河干流及其千河、通关河、漆水河、清姜河、石头河、金陵河等重要一级支流,以及通河湖泊、水库,并同步覆盖区域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敏感区域。 禁渔期内,除符合规定的休闲垂钓外,各类捕捞作业一律禁止。措施将有效降低繁殖季人为干扰,为鱼类等水生生物提供相对稳定的繁育环境,有助于提升资源补充能力、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稳定。同时,禁渔也对基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既要严查公开捕捞,也要整治隐蔽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违规钓具、钓法,减少监管空档。 对策——强化执法震慑与普法引导并重,形成共治格局。 宝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表示,将把毒鱼、电鱼、炸鱼、网捕等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活动。同时,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持高压态势,涉及川陕哲罗鲑、北方铜鱼、大鲵、秦岭细鳞鲑、水獭、多鳞白甲鱼等物种的,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相关处置将依据渔业、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政策也保留合理亲水需求:单人单竿单钩的休闲垂钓不在禁止范围。对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确需采集水生生物的,以及针对特定渔业资源开展专项(特种)捕捞的,按专项(特种)捕捞有关规定办理。通过“严格禁止+分类管理”,明确保护与利用的边界。 业内人士认为,要提升禁渔期管理效能,还需加强水域巡查联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进岸线重点点位技防建设,并围绕“什么能钓、怎么钓、在哪里钓、钓到怎么处置”等高频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减少“无意违规”,压缩“侥幸违法”的空间。 前景——以制度化禁渔巩固修复成果,推动生态价值转化。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禁渔是重要手段而非终点。随着禁渔制度常态化、执法能力提升和公众生态意识增强,宝鸡段水生生物资源有望持续恢复,河湖生态服务功能将进一步显现。下一步,通过栖息地修复、外来物种防控、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补偿等配套措施,叠加禁渔期“休养生息”的窗口效应,有望形成“水更清、鱼更多、生态更稳”的良性循环,为沿河绿色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生态支撑。

从“靠水吃水”到“以水养水”,宝鸡的禁渔实践折射出生态治理方式的转变。当鱼苗再次在母亲河中跃动,不只是对自然的修复,也是在为后代守住发展的底盘。这场生态保卫战,需要更多人的参与与守护,共同把希望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