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河法院的一间调解室里,前不久发生了一件温暖的事情。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把这个原本僵持不下的交通事故纠纷给化解了。以前因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的村民肖某和四岁女童王某的家人,现在正心平气和地聊着家常。这个转变离不开承办法官的努力。事情的起因是一场小交通事故,肖某开着无号牌三轮车在村道上行驶,王某突然从院子里跑出来,三轮车跟她轻微碰了一下。检查后发现孩子没什么大碍,但家长心疼焦虑。交管部门认定孩子家长没看管好孩子,得负主要责任。可这个结果没能让双方平息怒火。女孩母亲坚持要求赔偿,肖某觉得自己很委屈,觉得事故主要不是他的错,他身体残疾家里又穷,赔不起钱。虽然金额不大,但双方情绪对立得很厉害。 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后,承办法官没只是看案卷材料。他发现这个案子争议的地方不仅仅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表面上看是经济损失的纷争,实际上是双方心中的委屈和不服气。如果只是依法判个输赢,可能两边都不满意,矛盾反而会更大。法官想了想决定把工作重心放在调解上。 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一开始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情绪激动。法官没放弃,采取了“背对背”了解情况、“面对面”沟通的方法。他给双方打了几十次电话耐心听他们说话,还经常去村里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为了让更多人帮忙解决问题,他联系了女孩姥姥、肖某妻子还有村主任一起参与进来。 法官和调解员们从法律、情理还有现实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他们先给双方讲清楚法律条文和责任划分,让大家明白自己该负什么责任;然后引导大家回忆起多年的邻居情分互相理解;最后考虑到肖某的身体和经济状况劝导女孩家合理要求赔偿。 经过多次真诚沟通和耐心疏导,双方心里的结慢慢解开了。女孩父母意识到自己没看管好孩子是主因态度软下来了;肖某也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付钱两家人握手言和关系也恢复了。 这个纠纷的解决反映了柳河法院扎实推进诉源治理的努力。它说明基层司法工作不仅要有刚性还要有柔性智慧通过法官多跑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样法律权威得以维护人际温情得以存续社会也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