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泉区司法局鄂尔多斯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致谢,“司法为民暖人心 不辞辛苦解民忧”八个字,表达了对调解工作的认可。 纠纷源于一起工伤问题。某市场经营户王某某店内员工刘某某工作期间手指受伤,双方就赔偿多次协商未果。纠纷久拖不决,刘某某将高龄父母留在店铺,既影响王某某正常经营,也使矛盾深入升级。无奈之下,王某某向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 司法所接到求助后及时介入,没有停留在简单劝和层面,而是按程序、分步骤推进。工作人员先与刘某某沟通,安抚情绪,说明依法维权的途径和必要性,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随后组织双上对面协商,为有效沟通创造条件。 调解的焦点集中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上。王某某对刘某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障碍。为确保客观公正,司法所未偏向任何一方,主动联系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进行复核,以事实依据推动协商,也提升了双方对调解结果的信任度。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疏导情绪+讲清法理+反复协商”的方式:一上通过倾听和解释缓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法律说明帮助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并通过多轮沟通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 此次调解既避免了矛盾继续激化,也使当事人免于进入耗时耗力的诉讼程序,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从基层治理角度看,该案说明了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中的作用,将情、理、法有效衔接,展现了基层司法服务的专业性与实效。
纠纷的解决不止于“签字和解”,更在于把规则讲清、把证据核实、把情绪化开。基层司法所用专业与耐心同步推动“事结”“心结”两条线,既守住公平正义,也回应群众对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期待。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把治理落到细处,是基层法治建设持续向前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