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原告和被告搞财产纠纷

就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那儿,最近刚审结了一件挺有意思的民事纠纷。这事儿是因为原告和被告搞财产纠纷,关键的第三人也就是原告老公的说法,前后完全两样,让人看不懂。法院最后觉得这是重复起诉,就直接给驳回了。 故事还得从2006年说起,原告陆某菊和唐某甲这两口子那时候就登记结婚了。后来到了2020年,他俩去广东中山那边住的时候,认识了被告成某梅。再到了2022年,唐某甲用他弟弟的名义开了个公司,自己在那儿当老板。 到了2023年1月到7月这大半年里头,唐某甲和成某梅在微信上转了好几笔账。事情闹大是在2023年7月,陆某菊怀疑丈夫跟成某梅关系不太干净,两人大吵了一架。 于是到了2024年2月,陆某菊就跑到古蔺县法院去告成某梅。她的理由是说那些转账是唐某甲为了不正当关系才送的钱,违反了公序良俗,得无效。她要让成某梅把20万块钱退回来,还得赔她精神损失费10万块。在这个第一次打官司的时候,作为第三人的唐某甲硬是死不承认有啥不正当关系,反倒是说俩人就是正常的经济往来。 结果法院审来审去觉得陆某菊拿不出过硬的证据证明两人有不正当关系或者单方面送钱,就在2024年3月判她输了。好在这个判决生效后,两边都没上诉。 可是没想到过了快两年,到了2025年7月,陆某菊又以差不多的理由把成某梅告了一回。这时候情况就变了,以前死活不承认的唐某甲这次居然说是自己以前说的不对。他承认以前是骗了大家,说自己和成某梅确实有过不正当关系,不过现在早就结束了。还说人家成某梅是个骗子,以前说的那些做生意的事儿都是假的。 反观被告成某梅这两次开庭都是一样的态度:坚决不承认和唐某甲有啥不正当关系。她硬说是因为介绍五金、灯具生意才会有这么多钱来往。 法院又把案子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发现陆某菊这次拿的证据也就是微信转账记录时间拉长了点。其实跟上次性质差不多。这就不算啥“新的事实”。想让法院相信还是得靠新证据证明两人有不正当关系或者钱是白送的。 关于唐某甲前后说法不一这档子事儿,法院直接搬出了“禁止反言”的规矩。这规矩是说打官司不能随便乱说,说过的话就得算数。第一次庭审的时候他死不承认有不正当关系和经济往来,现在又说是骗了大家还否定以前的说法。没有啥充分的理由让他翻供的话,他后面说的话可信度就很低。 综合下来法院觉得陆某菊这次的起诉不符合条件。最后在2025年9月30日这天法院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里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做出了裁定:驳回陆某菊的起诉。 这个案子虽然没真正判出钱的归属问题,但它的意思很明显:咱们走司法程序不光是为了判对错,更看重规则和效率。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庭上说的话都不能随便变卦。大家在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得早点把证据都收集全了再去打官司才能赢官司。法院这么裁定也是为了告诉大伙儿以后要好好说话别乱折腾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