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中植集团破产案件进入新的阶段;根据公告内容,法院于2024年1月5日正式受理了中植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审计工作,管理人对企业关联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此提出了扩大清算范围的申请。 从案件进展看,这是管理人第二次向法院提交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首次申请发生在2024年6月28日,当时涉及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此次申请则在原有基础上新增68家企业,使清算范围扩大到316家。这个变化反映出破产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完善,也表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比初期认识更为复杂。 管理人在申请中指出,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等68家新增企业与原有248家企业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企业法人人格出现严重混同。这种混同状态意味着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资产等界限模糊,难以清晰区分。管理人强调,如果对这些高度关联的企业分别进行破产清算,不仅会大幅增加清算成本,还可能导致资产流失和债权人利益受损。相比之下,实质合并清算能够统一处置涉及的资产,提高清算效率,更好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权益。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是一种特殊的破产处理方式,适用于多个关联企业之间法人人格混同、财产难以区分的情况。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整体评估企业集团的资产状况,统筹安排债权清偿,避免因分别清算而产生的重复成本和资产浪费。对债权人来说,实质合并清算通常能够获得更高的清偿比例。 法院已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听证,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根据公告,如果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新增68家企业的实质合并申请有异议,应在2026年2月13日前向法院提出。这一规定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了表达诉求的机会,表明了破产程序的透明性和民主性。 中植集团案件的处理过程也反映出当前企业集团破产清算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许多大型企业集团内部结构复杂,子公司众多,关联交易频繁,这使得破产管理人在梳理企业关系、评估资产价值时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专业力量。随着调查的深入,往往会发现初期认识不足的地方,因此需要对清算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破产清算既是对企业风险的处置,也是对市场规则的检验。面对复杂的关联关系和交易链条,依法保障各方权益、确保清偿公平至关重要。案件的规范推进将为类似风险处置提供借鉴,助力市场信心重建和实体经济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