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新医保政策力挺中医药发展 互联网诊疗与传统服务享同等支付待遇

河南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围绕“能不能用、用不用得起、用起来是否方便、基金能否可持续”这四个关键问题,对中医药服务供给、价格形成和医保支付政策进行系统性完善,释放医保政策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撑效应。

从现实需求看,群众对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康复调理、治未病等方面的需求持续增长,但中医药服务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间的可及性仍不均衡:一方面,部分基层和养老康复机构虽具备一定中医药服务能力,却在医保定点、结算便利度等方面存在“入口不畅”;另一方面,互联网诊疗快速发展,线上复诊、随访、开方等服务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面临支付政策衔接不够统一的问题。

与此同时,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价值体现、饮片采购与价格管理、院内制剂与炮制饮片的价格机制等,也直接影响中医药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和患者负担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此次举措首先在供给端“扩容提质”。

政策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同时把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等,纳入定点管理视野。

这一安排意味着医保资源配置从传统医疗机构进一步延伸到康复、护理、养老等与中医药契合度较高的服务场景,有助于在基层和连续性照护环节补齐短板。

与此同时,政策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针对跨区域就医需求增强制度便利度,降低患者垫付压力和结算成本。

在支付方式上,举措强调“线上线下一致”,提出支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执行线上线下公平一致的支付政策。

这不仅回应了互联网诊疗快速发展的现实,也有助于推动中医药服务与数字化能力深度融合,促进复诊随访、慢病管理等适宜场景规范发展。

通过统一支付政策,可以减少因渠道差异造成的待遇不一致,推动服务在合规边界内加速下沉和普及。

价格机制方面,举措释放出更鲜明的“价值导向”。

政策提出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体现对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强调。

在中药饮片采购与价格管理上,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炮制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这有利于鼓励医疗机构在规范前提下发挥炮制特色与制剂优势,促进“好药、好方、好工艺”更好转化为可持续的服务能力。

当然,自主定价也对透明度、成本核算与监管提出更高要求,需要配套规则防止价格波动与不合理收费。

在医保支付范围方面,举措提出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强目录管理的灵活性与适配性。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特别明确:对符合相关处方与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药典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一规定回应了中医临床辨证施治中“因人制宜、剂量调整”的特点,有利于减少患者因合理用量而增加的自付负担,也为临床规范用药提供制度支撑。

下一步关键在于建立清晰的适用条件与审核标准,兼顾临床需要与基金安全。

为更好匹配中医药服务特征,举措提出加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多元复合的支付格局:一是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助于引导医疗机构围绕疗效与路径优化,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二是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按人头付费,强化基层“治未病”与慢病管理功能,推动服务从“治病”向“健康管理”延伸;三是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并逐步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既能提高床位周转效率,也契合部分中医治疗周期与治疗方式的特点;四是完善门诊中医药支付管理,对因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较高造成的基金超支给予合理补偿,避免医疗机构因结构性因素被动控费,稳定中医药服务供给预期;五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从组织层面促进资源整合和分级诊疗落地。

综合研判,此次政策“组合拳”将产生多重影响:对群众而言,定点扩围、异地结算与线上支付政策落地,可提升获得中医药服务的便利度与可负担性;对医疗机构而言,价格机制优化、支付方式更贴合中医特点,有望改善中医药服务供给的激励结构;对基金运行而言,多元支付方式与规范化管理并行,有助于在扩大覆盖面同时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更长远看,医保政策与中医药传承创新相互促进,将推动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在社区、在养老康复等场景实现更大范围的制度化供给。

医保制度与中医药事业的深度融合,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的这一系列举措,通过扩大服务供给、优化价格管理、完善支付范围、创新支付方式等多管齐下的措施,为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随着这些举措的逐步落实,相信将有更多群众受益于中医药的独特疗效,中医药的发展活力也将进一步释放。

这也启示我们,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尊重不同医学体系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让传统医学与现代医保制度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