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电信诈骗赃款可能流入正常交易中给无辜的人造成损失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关注到了南京和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的一个案例,雷某把一块劳力士手表通过二手平台卖了,收获了16.4万元,结果账户被冻结了。雷某因为生病缺钱看病才卖表的,买方说是对公转账不方便,就让终端购买者直接给他打款。收到钱并交付手表后,雷某的银行账户很快被警方冻结了。调查显示,这笔钱其实是一起电信诈骗案受害者转出的赃款。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就依法冻结了账户。 公安机关负责人说,他们理解雷某的家庭困境,但法律程序上必须优先保障刑事案件侦办,追回受害人的损失。在事实查清和财物性质明确之前,账户要维持冻结状态。警方还尝试让原受害人和雷某协商分担损失,结果没谈成。这次事件主要是看雷某有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第三方不知情、价格合理、并且完成交付的话,可能不算赃款。 胡磊律师指出,如果能证明交易合法、价格合理并且对资金来源不知情的话,雷某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类似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南京的一位女子因为卖手表收到涉诈款项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这种情况说明电信诈骗赃款可能流入正常交易中给无辜的人造成损失。 公安机关处理这种涉诈资金冻结问题的时候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要打击犯罪追回损失维护公众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平衡保护无辜第三方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之间的关系。 这个案例既反映出电信网络诈骗危害大也反映出正常经济活动在复杂环境下的风险问题。 所以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加强风险宣传教育、建立更有效的机制来应对执法过程中的民生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