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摆个小摊卖土豆片,怎么就摊上事了?竟然被判赔了1.5万元!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林某在武汉的一个小吃一条街开了家卖黄石土豆片的铺子,时间长了,生意越做越红火,成了周围的“网红打卡地”。为了把这块招牌砸实,林某专门去注册了“黄佦佬”这个图案和文字的商标,这样一来,法律上的权利算是彻底给他护住了。 没想到,这倒霉事儿偏偏在2022年3月找上门来。林某发现自家店旁边有个流动摊车也在卖东西,上面的招牌写着“黄石秘制土豆片”,那商标看着眼熟极了,和自家的“黄佦佬”一对比,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林某一看就不乐意了,马上把这个摆流动摊的赵某告上了科学城法庭,要求他立马停手并赔钱。 法庭最后是这么判的:林某可是“黄佦佬”的真主人,那个注册商标正牌着呢。赵某那个摆摊的怎么能随便就把“黄石佬”的图案和文字全给贴上去用呢?“黄石佬”和“黄佦佬”只差一个字,“黄佦佬”是注册商标专用权,“黄石佬”呢就是地名和通用名。虽然《商标法》允许正常用地名和通用名,但这得看情况。林某就在林某商铺旁边摆摊卖土豆片这一种商品上用了“黄石佬”和相似的图案,这就好比是在找麻烦。这事儿要是让消费者撞见了,肯定会觉得这两个摊子是一伙儿的或者是亲戚关系。 既然都没证据说明这1.5万元到底亏在哪儿了、谁该给谁交钱用商标,科学城法庭就只能根据那个商标在武汉这一带的名气、赵某这几个月赚了多少钱、他是不是故意的、他平时干嘛的、干了多久还有规模多大这些情况来定数。最后合计下来,判赵某赔给林某1.5万元损失费。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开街边小店的个体工商户,做宣传搞营销的时候都得守规矩。如果不经人家同意就乱用别人的注册商标或者用了看着特别像的标志,弄得大家分不清真假、以为是一家的这种行为那就是侵权。侵权的人肯定得挨罚,别想着能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