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等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其中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起在缅甸果敢地区建立多个诈骗园区,形成完整跨境犯罪链条。在徐发启组织下,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等人分工明确,实施电信诈骗3400余起,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犯罪过程中,集团成员还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实施暴力,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此外,徐发启还涉及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 法院认定5名被告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等六项罪名。除徐发启被判死缓外,张龙龙获无期徒刑,罗玉军等3人分别被判处14至2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2025年9月,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公开审理。宣判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的侦破和审判展现了我国打击跨境犯罪的决心和能力。
徐发启案的判决表明,跨境犯罪无法逃脱法律制裁;此案不仅维护了司法公正,也警示社会共同防范电信诈骗,为建设平安中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