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规避公开招标被行政处罚 医疗采购合规性问题引关注

问题——以拆分项目规避法定程序,触碰政府采购红线。 据吕梁市财政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2026第1号),在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园区搬迁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将整体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分别采购的情况,从而规避本应采用的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制度强调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和规范管理,公开招标是对资金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采购事项的基本要求。公告指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关于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规定。财政部门据此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执法机关为吕梁市财政局。 原因——进度压力叠加合规意识不足,内控机制需补强。 医疗园区搬迁通常涉及设备、信息化、后勤保障及配套服务等多类采购,环节多、时间紧、协调难。在此情况下,个别单位可能出于加快推进、降低招标组织成本等考虑,通过拆分采购项目缩短周期、简化程序。但政府采购中的“效率”必须以依法合规为前提。此次被查处反映出,在项目论证、采购需求归集、采购方式选择等关键环节,合规把关存在薄弱之处,也暴露出部分采购主体对法律条款、政策要求和纪律边界理解不足。,需求部门与财务、采购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统一归口管理不到位,容易形成“各自推进”的局面,为不规范操作留下空间。 影响——削弱公平竞争与资金绩效,并可能带来廉政风险。 从制度层面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会压缩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机会,减少更多供应商参与,进而影响价格形成与服务质量提升。对医院项目而言,搬迁采购资金体量大、专业性强,采购方式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合同管理更复杂、接口标准不统一、后续运维成本上升,影响整体交付质量和运行安全。更重要的是,规避公开招标往往伴随透明度下降,社会监督难以有效介入,增加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风险。财政部门依法公开处罚信息,既是对个案问题的纠偏,也是在重申政府采购纪律,有助于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 对策——以整改为抓手,推动采购全流程规范、可追溯。 对被处罚单位而言,限期整改应聚焦“归口管理、过程留痕、责任到人”。一是对搬迁项目采购事项全面梳理,按照采购需求一体化原则科学归集,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等法定程序,防止以拆分方式规避监管。二是完善内控与合规审查,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需求论证、采购方式审批、合同签订及验收评价纳入闭环管理,确保关键节点可追溯、可核查。三是强化岗位责任与廉政风险防控,明确采购经办、需求提出、审核把关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完善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安排。四是加强培训与制度宣贯,提升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招标投标对应的规则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减少因认知偏差引发的违规操作。 前景——监管趋严与制度完善并行,公共采购更强调规范与质效统一。 近年来,政府采购监管更加注重程序合规、资金绩效和风险防控的统筹,处罚信息公开、信用约束、随机抽查与重点核查等机制持续完善。此次处罚传递出明确信号:公共资金使用领域,任何试图绕开公开招标等法定程序的操作都将受到监督。可以预期,随着监管工具更精细、信息化手段更普及,项目拆分、规避招标等“隐性违规”将面临更高识别概率与更强约束力度。对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而言,合规采购不仅是法律底线,也是保障项目质量、维护公信力、提升治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公共资金使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吕梁市财政局对违法采购行为的依法处理,说明了监管的明确态度。各级采购单位应当认识到,规范采购程序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持续守住程序底线、强化全过程管理,才能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科学合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