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卫士”小程序一键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双廊镇和大理市都给洱海管理局、市洱海管理局还有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提出要求,希望大家一起参与保护洱海。大理州和市政府推出了“曝光台”栏目,让群众看到不文明行为后及时举报,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随手拍举报机制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大家给这个机制反映了很多问题,给洱海的保护带来了很多帮助。 从2月13日到2月18日,连续四天内,都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反映洱海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2月13日,有人报告在双廊镇青山村和挖色镇康廊村交界处的洱海湖区使用轮胎胆下网偷捕鱼类。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挖色管护组核实后处理了这个问题。涉事人员承认了非法捕捞事实,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月17日,有人报告在挖色镇鹿鹅山脚下的洱海湖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鱼类。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挖色管护组核实后处理了这个问题,并对现场偷捕的网具进行清缴。 2月14日,有人报告在大理市黑龙溪入海口处的洱海湖区有外地务工人员非法垂钓。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才村管护组核实后处理了这个问题。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劝离,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月18日,有人报告在大理市马久邑村存在违法建设住房行为。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和银桥镇核实后处理了这个问题,发现该建筑属无合法土地手续新建的自建房,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凝聚人们保护洱海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被广泛宣传。《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第四十五条规定生态保护缓冲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第四十三条(五)明确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第五十四条(八)规定在这些区域野炊、露营、垂钓的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重视这些法律法规,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从2026年1月起推行的随手拍举报机制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来发现和解决破坏洱海生态环境问题。如果你看到任何类似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情况,请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一键举报。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守护这片碧水的行动中去,就能让洱海永远保持清澈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