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一位八级伤残的员工旧伤复发,疼得实在受不了,就被送进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这伤确实是当年工伤留下的病根。这可把公司的HR给难住了,到底是算新工伤还是旧病复发?医药费到底该谁出呢? 原来,这员工是在某个制造厂里干活时受伤的。虽说已经评上了八级伤残,但2020年7月的时候,他感觉原先受伤的地方又开始钻心地疼。他想让公司把全部的医药费都包了,可公司HR心里犯嘀咕:这是不是还得再走一次工伤的程序? 其实工伤复发和二次受伤是两码事。它是指以前受的伤在基本稳定之后,又在原来的地方出了问题。就好比手指骨折好了以后,几年后因为太劳累,老地方又断了,只要医生证明这两者有关系,那就属于工伤复发。 要想拿到钱,得先去医院填个《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最好去当初签协议的那个医院找主治大夫签字,证明这伤和以前有关系。然后HR拿着这个表去社保局审核确认一下。只要没问题了,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就能接着享受。 具体的钱怎么分也很清楚:医疗费、康复费、买辅助器具的钱只要符合目录规定的,都由工伤保险基金出;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还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数额得和受伤前的工资福利一样多。 法律上有明确的说法:只要工伤复发了需要治疗,就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治疗费用符合“三目录”的由基金支付,住院吃饭、外地住院的交通费也由基金按当地标准报销。还有假肢、轮椅这些辅助器具,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也是基金出的。至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势严重还能再延长12个月。这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一分不少,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总的来说,工伤复发就是旧伤又犯了。只要医学上能证明有关系,公司就得赶紧去申请、确认、报销这套流程。医药费和停工工资一样都不能少。员工别自己急着掏钱垫上了,单位也别稀里糊涂乱垫钱——只要把流程跑顺了该基金出的钱一分不少,单位该付的工资一分不差,这事儿才能顺顺利利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