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向ST立方下发终止上市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这源于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安徽证监局2月14日的行政处罚决定,ST立方在2021年至2023年间,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系统性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的规模令人震惊。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0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2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其中,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超过5亿元,占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合计的50%以上,远超监管容忍底线。 ST立方曾辩称不存在故意参与虚假贸易的情况,并主张处罚过重。但安徽证监局未予采纳——最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ST立方因连续两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合计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营业收入合计的50%,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据此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将于2月24日起停牌。 值得关注的是,涉及的中介机构也被同步立案。2021年至2023年期间,ST立方的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监会已对该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对于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问责也更加严格。 ST立方的财务状况已陷入困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月至9月,公司营业收入2.03亿元,同比下降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6220.9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20.59%。根据业绩预告,公司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8亿元至2.1亿元。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公告,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ST立方退市案反映出两个现象:一些企业对法治的漠视和投机心态,以及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坚定步伐。在注册制赋予市场更多自主权的同时,法治化、市场化的约束机制正在优化。此案充分证明,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方针下,任何挑战市场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这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