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组建了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负责人带队的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在1月15日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巡查工作的主要成果与发现。
这次中央级考核巡查规模空前,覆盖面广。
巡查共排查各类问题隐患1.7万多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85项,还会同地方核查处置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的问题隐患线索1.3万多项。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巡查工作采取了"点对点"反馈、公开曝光、持续跟踪整改的全闭环管理模式,确保发现的问题不流于形式。
同时,有关部门从法规制度、职能职责等源头性因素入手,推动解决根本性问题,体现了系统性和科学性。
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首先,安全发展理念的树立与传播还需加强。
部分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程度不足,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缓慢,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与预期存在差距,这反映出思想认识层面的不足。
其次,监管责任的落实存在明显缺陷。
个别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压实,监管覆盖面存在盲区,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因监管不到位而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
这种监管职责的碎片化和不完整,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第三,事故教训的吸取与转化机制需要完善。
部分地区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深入分析,举一反三的工作推进不到位,同类问题仍然重复出现。
这说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还不充分。
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认识不清,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缺乏了解,甚至一问三不知。
这种现象表明企业管理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同时,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岗位风险的认识有限,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巡查期间查处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包括违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安全检测检验造假、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建设施工、瞒报事故等多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表明一些企业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知法犯法,罔顾安全生产红线。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点对点"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形成闭环管理。
同时,从法规、制度、职责等多个维度推动根源性问题的解决,体现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征。
当巡查组揭开的每一个隐患场景,都成为制度完善的催化剂;当每一条整改指令,转化为企业内生的安全基因,我们方能构筑起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的治理新格局。
这既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践行,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