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2022年至2023年初期间,向A公司申请产假178天,然而公司只给她发放了基本工资3200元,没有把其余的绩效工资11800元一并支付。王某生完孩子后又提前返回岗位,公司这时给她支付的仅仅是正常出勤工资,把王某原本应得的产假工资也给扣掉了。王某就因为这事儿找公司维权,最后还打赢了仲裁官司。可公司不愿意服输,就把王某告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和公司的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在3月11日这天,法院驳回了公司提出的各种不合理辩解。法院认为,绩效工资既然是王某月薪15000元里的固定组成部分,就不应该因为她休产假就不发了。既然她休产假是没法参加考核的,这事儿也不能怪她本人。至于说劳动报酬跟产假工资是两码事,王某回公司上班并不代表她放弃了自己该拿的待遇。既然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是王某自愿放弃权益的,那就得给人家把工资补全。 最终,法院把这笔账算清楚了:让A公司按照王某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把她这178天产假期间少发的钱全部补上。这下好了,不管是产假工资还是出勤工资,王某都能一分不少地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