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言制度型开放新路径 以规则衔接促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国际规则竞合加速演进,外部不确定性上升与国内高质量发展需求叠加,对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张恩迪在大会发言中强调,要把制度型开放作为关键抓手,以更高水平制度供给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通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与开放红利。

问题——在更高水平开放背景下,营商环境仍面临一些结构性挑战。

一方面,部分领域规则、标准、监管方式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仍需加快,企业在跨境经营、合规成本、监管协同等环节存在诉求。

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显著增加,但安全治理、合规路径与规则供给仍需进一步清晰化、体系化。

与此同时,涉外法律服务与纠纷解决效率也需要适应跨境交易增长的新态势,以更好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原因——制度型开放强调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安排为核心,其难点在于“对接”与“协同”。

从外部看,国际经贸规则持续升级,绿色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等议题加速规则化,制度竞争更趋激烈;从内部看,相关制度供给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统筹推进、系统集成要求高,若缺乏统一规划与可量化评估,容易出现政策落差、执行差异与预期波动。

此外,数据要素跨境流动兼具发展与安全双重属性,需要在促进流通与风险防控之间形成更可预期的制度平衡。

影响——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透明度与可预期性,直接关系经营主体的投资决策与创新预期。

制度型开放推进得越扎实,越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

对外资企业而言,清晰的准入规则与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能够稳定长期预期;对民营企业与外贸企业而言,更便利的通关与更完善的服务贸易制度安排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数字经济企业而言,明确的数据跨境合规路径与规则对接将促进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国际研发合作等新业态发展。

对策——围绕以制度型开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张恩迪提出多项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统筹与规则对接。

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增强制度供给的系统性与一致性。

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可对标国际、可动态迭代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评价促改革、以数据促改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是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围绕企业关切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与物流周转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效率。

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更清晰、边界更明确、执行更统一。

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在准入、落地、经营、退出等全周期提升服务水平与政策透明度。

三是促进并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等规则制定,提高制度供给的国际兼容性与话语协同能力。

完善“白名单与负面清单”并行的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合规路径更明确、企业成本更可控,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

四是夯实涉外法治保障并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和仲裁服务效能,增强争端解决的专业化、便利化与国际化水平。

同步加强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提升合规能力与风险识别能力,形成“制度更清晰、执行更稳定、服务更高效”的综合环境。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以制度型开放牵引营商环境优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

随着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供给将从“单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从“政策便利”走向“规则稳定”。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把握开放方向与改革力度,也要注重安全底线与风险防控,实现开放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可以预期,制度型开放的持续深化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与配置力,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产业升级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制度型开放是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新境界。

通过统筹谋划、政策创新、法治保障等多管齐下,我国正在构建更加开放、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营商环境。

这既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内在要求。

在全球经济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