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个事儿,林大娘今年67岁,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被撞飞了,导致住院35天还评了八级伤残。法官判决保险公司给她赔误工费。林大娘给法院算了笔账,家里有两个孩子要接送上学,还有儿媳妇怀孕七个月要照顾。林大娘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买菜做饭,保证一家人都能吃上热乎饭。她当时写了张索赔单,里面就写着“误工费”三个字。保险公司一听,说她都退休了,没固定职业,哪来的误工费呢?可是林大娘把家里的证明给法院看了:每天做那么多家务活儿,帮着儿子儿媳妇、两个孩子还有儿媳妇处理产检。林大娘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家里干活儿呢,这些家务活儿可都是实实在在的活儿。法官认为她的劳动能力没问题。还有一点,因为有了她在帮忙打理家庭,他们就不用请保姆或者钟点工了。法官觉得侵权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所以给林大娘判了每天100元的误工费,加起来大概快一万块钱。这个案子后来上诉也维持了原判。法官提醒大家别总把老人当免费劳动力使唤。只要受害人还有劳动能力,不管有没有领工资,都应该得到误工费赔偿。其实法律是为了公平才这么判的,让侵权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