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次新出台的关税可能会惹上官司

我正在收听的广播节目说,美国这次新出台的关税可能会惹上官司。2月20日那天,美国那边可是闹了个大新闻。第一件事是,美国最高法院站出来说话了,判定美国政府凭《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搞出来的关税,根本没得到国会的点头同意。这法律上的压力一上来,美国政府立马发了道行政命令,宣布要取消一大波关税。第二件事呢,美国政府转头就去翻箱倒柜,找出了1974年的老掉牙的贸易法第122条。这一条给总统开了个后门,说要是遇到国际收支特么严重失衡的情况,总统有权在150天内加征进口关税或者搞配额限制。按照新行政令的意思,美国现在要给进口商品安个10%的所谓“临时关税”,有效期也是150天,只有少部分货能免税。谁能想到啊,才过去十几个小时,美国那边又改口说要把税率提到15%。看来美国这次是把过去的IEEPA关税工具给甩了,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来发号施令了。 围绕这变化,咱们得捋一捋这几个坑点:⦁ 哪些关税真停了?美国最高法院判了,还有行政令出来证实,只要是凭IEEPA加的关税都没有法律依据,美方有关部门就得终止执行。那具体哪些会被砍掉呢?从去年2月开始算,美国凭IEEPA对华加的新税主要分两块:一块是所谓的“芬太尼关税”,现在税率是10%;另一块是所谓的“对等关税”,目前只执行了10%的那部分税率,剩下的24%先缓一缓。照行政令的说法,这些根据IEEPA搞出来的家伙什儿都得“尽快停下”。既然法院判了IEEPA用不得,那美国取消IEEPA关税的命令也就顺理成章地用到中美这边了。⦁ 以前收的钱咋办?这两类凭借IEEPA的措施搞了快一年,以前非法征的钱怎么处理?按说现在判下来了,进口商有权去退税啊。中国政法大学的史晓丽跟我说,虽然法院没直接说退不退钱的事儿,但是按美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商肯定有权向海关提申请。其实呢,这些大头还是得由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自己来扛。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测算下来的数据挺吓人:到2025年前11个月为止,外国出口商其实只摊上了大概14%的单月关税比例。这就说明啊,大半的税负还是压在了美国进口商身上。⦁ 以后还能不能用IEEPA乱加税?现在看来这路子走不通了。最高法院认为征税的大权在国会手里,IEEPA虽然给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管管“异常和特殊”的外国威胁留了条后路,可没明确说让他在和平年代想收就收。多数法官还搬出“重大事项原则”,说要是牵扯到重大经济和政治后果,没国会的清晰授权是不行的。 美国政府一直嘴硬,说就算IEEPA用不了了,我还有《1930年关税法》《1962年贸易扩展法》《1974年贸易法》这些法宝能把进口商品的税给收上来。这次实施的所谓“临时关税”,正好就是照着《1974年贸易法》来的。 但问题是这些老规矩定了一堆条条框框的实施条件和前提条件,你为了替代IEEPA硬塞进一个新的进口关税名目不光伤人还费司法资源。而且越加越多越亏的是美国人自己。⦁ 怎么看这次的新关税?最新加的这个“临时关税”,用的是好久没翻的《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理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美国国际收支失衡”,说白了就是要填补那个巨大的贸易逆差窟窿。可第122条用的前提是国际收支出了根本问题,判断的依据不光是货物贸易逆差这一项,而是把资本流动、商品和服务贸易算总账来看的。从这点看这税一旦生效恐怕跟以前一样难逃被起诉的下场。 熟悉国际贸易谈判的崔凡说了如果美方收手或者把税率降下来中方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和调整的可能性;要是美方继续拿别的法律工具加新税中方也会研判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