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南海法院判决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败诉,判决书写明被告(奥园公园一号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决议向原告发出退场通知,这一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事情回到了2025年,君湖天下业委会给奥园物业发出了退场通知,本希望物业能在2025年11月把交接工作做好,谁知道奥园物业拒收文件拒绝退场,还跑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场纠纷直到2026年2月才有了结果。根据法院判决,奥园物业的所有诉讼请求都被驳回了。 这个案子是狮山君湖天下花园小区(奥园公园一号)的业主赢了,他们把物业给告了,而且赢了还挺痛快的。这地方就在狮山镇罗村北湖二路,挨着孝德湖公园,整个小区分了4期,住着两千多户人家,楼龄也有差不多十年了。而奥园物业是这个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一直驻扎在这里没走。 君湖天下业委会透露说,奥园物业多年来都没有把经营情况在小区里公示过。就算是2023年业委会成立了以后,物业也没配合把公共收益交出来,也不肯给详细的账目看。时间到了2025年的时候,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不再续聘奥园物业的决定,并把退场的通知发给了他们。 除了这个小区以外,广佛地区其他几个由奥园物业负责的地方也出了问题。比如佛山南海的千灯湖奥园1号(君珆花园),在2025年8月成立业委会以后去查公共收益的时候发现数据对不上号。2018年11月到2025年6月这期间的结余数额是有三份报表的:一份写的是44.44万元,一份是69万元,还有一份写着75.93万元。业委会现在已经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75.93万元了。 同样的情况在广州也发生过。2025年9月的时候增城区住建局收到了业主的申请,去调查公共收益问题。结果发现物业在2023年9月把公共区域出租给别人赚钱了,但是后面公布的账目中却没显示这笔收入。住建局认定这个行为违反了规定已经立案查处了。 这些事反映出了一个现状:一方面很多物业公司以前是靠着母公司“输血”过日子的模式现在走不通了;另一方面业主们的权利意识强了起来,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高了。法律规定公共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成本后是归业主共有的,可实际操作中电梯广告、停车位租金这些本该用来补充维修资金或者改善社区的钱常常变成了“糊涂账”。 到了2025年全国已经有一百多家物业公司因为公共收益违规被罚过款了,最高的一笔罚款达到了200万元。面对这种局面越来越多的业主不再沉默了。顺德凯蓝名都就是个例子:小区在2023年成立了业委会发现物业公司私自把公共收益占为己有后把他们告上法庭;2025年底佛山中院判了个终审判决让物业公司把413.98万元还给业委会。 看到这里你肯定想知道如果自己家小区也有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一般来说可以先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再给物业公司发通知要求交接账目或者退还钱款;如果物业不同意的话再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如果已经上了法庭的话就要积极配合提供证据材料争取胜诉;最后拿到胜诉判决后就要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关于物业服务你有什么看法或者亲身经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