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的蓬勃发展,食品销售渠道日益多元,但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针对直播间食品经营的全链条进行了系统规范,为这一新兴业态筑起了安全防线。
明确禁区是规定的核心内容。
根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经营十三类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禁用化学物质生产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原料生产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特定人群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已过期的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等。
这些禁区涵盖了食品安全最为敏感的领域,直指可能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行为。
平台责任制是规定的重要创新。
规定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制度体系。
平台需明确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这一要求将平台从被动监管对象转变为主动管理者,强化了平台的把关职责。
人员培训机制是规定的重要保障。
规定明确要求平台建立直播营销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首次进行食品直播的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在培训时弄虚作假或拒不参加,这一规定将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贯穿于从业人员培养的全过程。
供应链溯源是规定的基础环节。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保存相关凭证。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则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核验实际经营食品的经营者信息、许可备案、合格证明等,保存记录不少于三年。
这一要求形成了完整的追溯链条,确保问题食品可追可查。
信息真实性是规定的关键要求。
规定明确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以误导消费者。
同时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对非保健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禁止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和药品的概念。
这些规定针对直播电商中常见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约。
监督抽检是规定的执行保障。
规定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责任方依法处理。
这一规定将直播间食品纳入常规监管体系,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完整闭环。
前景展望方面,该规定的施行将推动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管理从无序走向有序。
通过明确禁区、强化平台责任、建立培训机制、完善溯源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加强监督抽检等多方面举措,形成了政府监管、平台自律、从业人员尽责、消费者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治理格局。
这将有助于规范直播电商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也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退让的公共责任。
对直播电商而言,越是传播快、成交快,越要把规则和责任落到更细处、更实处。
《规定》以制度方式把“不能卖什么、必须怎么管、出了问题怎么追”讲清楚、落到位,有助于形成可持续的治理机制。
随着各方主体按责履职、监管持续加力,直播带货将更有可能在规范轨道上释放消费潜力,让“看得见的热闹”转化为“经得起检验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