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元宵节快到了,大家一定要注意给孩子树立个好榜样,不能在这过节的日子里,把烟花爆竹给放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为了少一点空气里的灰尘,也为了不让火这东西乱跑引发事故。虽然现在到处都写着不让放,但有两个例子得给咱们提个醒。 先说说发生在2月15日中午的事儿,地点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的万子村。那边有个叫林某的村民,就在离大山不到50米的自家门口点了爆竹,结果一下子把火给引着了。好在华城镇政府、林业站还有村里的干部都赶紧跑来了,一起扑火才把这危险给控制住。最后警察给林某办了行政拘留,他还得准备交一笔大罚金。 再说说发生在2月16日的事,还是在梅州市,不过这回是大埔县那边。有村民违规在林区附近放炮仗引起了火灾。虽然这次没人受伤,但森林和环境都受到了影响。现在肇事的人或者他们的家长已经被调查了,这处罚肯定不会轻。 既然知道有这么大的风险,咱们就得主动遵守规矩。对于那些偷偷卖、买、存或者带烟花爆竹的人,警方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来处罚。要是真有犯罪的人,那肯定是要坐牢的。 光自己注意还不够,还得劝劝家里人、邻居和亲戚朋友们也都别去做这些事儿。大家把烟花爆竹的害处讲清楚,让更多人都知道不能放才行。毕竟放鞭炮很容易让人受伤,也容易引起火灾。 为了咱们都能平安过节,下面这些地方全年都不让放炮: 首先是五莲主城区这块儿,北头到日照路、西边到山西路、南边到五莲山路、东边到浙江路(包括边上的那些小地方),这一圈都不行。 除了这圈以外还有一些地方也不许放:像公园、山里头、风景名胜区这些容易着火的地方;还有像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或者地铁站这类地方;那些易燃易爆品仓库;还有过街天桥、高架路或者隧道;输变电或者燃气设施附近;医院、学校、养老院这些场所;还有商场、菜市场这些人多的地方;还有其他规定不能放的地点也不能动爆竹。 本次稿子是由高文采编的,责任编辑是李金栋,最后审稿的人是潘维志。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找他们联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