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捷强装备及实控人潘峰构成单位行贿罪并处罚金,企业治理与合规风险再受关注

2月9日,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潘峰因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决。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单位捷强装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被告人潘峰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目前两笔罚金均已缴纳,其中公司罚金由控股股东代为承担。捷强装备表示不再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案并非突然发生,而是经历了较长的司法程序。2024年6月26日,捷强装备曾公告称,潘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5年6月25日,公司再次公告披露,潘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收到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对应的材料。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再到最终判决,案件历时超过一年,也显示出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审慎处理。 捷强装备主营核生化安全装备及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所属领域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密切相关,对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要求更高。实际控制人因行贿罪获刑,不仅对企业声誉造成影响,也会对公司经营带来压力。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全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亏损9000万元至1.2亿元,较上年同期2.78亿元的亏损有所收窄,但仍处于亏损状态。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这类犯罪破坏公平竞争,也损害营商环境。近年来,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行贿与受贿均会被依法追责。本案中,实际控制人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公司同时被处以罚金,表明了单位犯罪“既追人也追单位”的追责原则。 对捷强装备而言,后续挑战主要集中治理与经营两端。一上,实际控制人服刑期间,公司需要及时完善治理安排和决策机制,降低对经营管理的冲击;另一方面,也需梳理内部合规管理薄弱环节,完善廉洁从业制度,防止类似风险再度发生。在持续亏损压力下,如何修复市场信心、稳定客户关系、改善财务状况,同样是现实课题。 从行业角度看,此案也给相关企业带来提醒:在竞争加剧的环境下,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优势,往往得不偿失。合规经营不是选择题,而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尤其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领域,更应守住法律底线,凭诚信与质量建立竞争力。

该案判决再次提醒市场主体: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商关系规范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应将合规经营真正落到制度与执行层面。只有守住法治底线、持续投入技术创新与产品质量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获得更稳定的长期空间。市场规则也将更向“守法受益、违法受限”的方向完善并落实。(全文共12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