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你若不当心,“玩火”的代价可能非常惨重。小编给大家讲了信宜法院这几年审理的三起失火案件,提醒大家爱护森林,别干蠢事。那孤寡老人李某就吃了大亏,他在信宜市山上给老爹扫墓,烧纸钱的时候风一吹,把坟头的杂草点燃了,火势瞬间就失控了。结果烧毁了783亩山林,1410立方米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李某后来主动投案了,但过火面积太大、损失也太严重,法院还是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另一起案子也挺闹心的,是李某在山脚放炮竹,火星溅进草丛里。尽管兄弟俩拼了命去救火还是没拦住。这次烧毁了6.42公顷有林地、275立方米林木,直接经济损失3.3万余元。法院判了李某六个月有期徒刑。 陈某就更倒霉了,他放完炮竹回家一看,母亲坟边起火了。因为干草帮忙烧着了风也很大。他赶紧报了警才控制住了局面,损失相对小一点,但还是被拘役五个月。法官说这就叫“回头火”,你不确认余火灭了再走,很容易惹上官司。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说得很清楚: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引起火灾的话,如果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2公顷以上或者其他林地达到4公顷以上就要立案追诉了。如果还有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话,最高能判死刑。 所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个文明祭扫的“三不要”口诀:第一不要在山林、草地燃放烟花爆竹;第二不要在坟头堆放干草、木屑这些易燃物;第三不要在野外明火煮食、烧香祈福。 最后呢,清明节不是光烧纸就行了,更要“慎终追远”,让思念留在心里。我们可以用一束鲜花或者一束白菊代替万响炮竹;用擦干净的墓碑代替满山灰烬。希望每个人都能平安度过这个节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