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宰白鸭案件为何屡禁不止

孔飞力在《叫魂》中曾提到,统治者最关心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风险。清朝的宰白鸭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正是因为背后有一张错综复杂的利益网。要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们还得从那个特殊的故事讲起。嘉庆年间,福建一座大牢里关着一个还未满十六岁的少年,身体瘦得像一根竹竿,脸上还留着孩子的稚气。他被关进去是因为被怀疑杀了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可奇怪的是,审案的官员觉得不对劲,不管是连续审问还是仔细盘问,这少年给出的供词总是一模一样,就像在背课文。审讯者看出了端倪,好心劝导他几句后,少年终于哭着坦白自己是冤枉的——自称是一只白鸭。原来在当时的福建,很多有钱人犯了命案后,会花钱找穷人为自己顶罪,这就叫宰白鸭。但这起案子甚至连清朝宰白鸭现象的冰山一角都算不上。整个清代,这种事频繁发生形式还多得很。 我试着给清朝宰白鸭的历史理了理头绪。首先得搞清楚谁会愿意去当这只“白鸭”。交易要成功,关键得有个愿意替罪的人来当开关。通常“白鸭”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事后收了钱去顶凶;另一种是宗族械斗时事先收了钱。挑人的时候大多会找生活困苦的穷人下手。这些人里有贪财的“贪财白鸭”,为了香火钱什么都肯做;也有身不由己的“无奈白鸭”,为了保护家人性命不得不这么干。比如清代那个奇案里的王小山案件,这种交易的筹码就是钱财。除了钱之外,道德伦理也是推动顶罪的一大力量。很多亲属为了代人受过愿意这么做。 在道光之前的那些年里,官府对这种事大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能和稀泥就和稀泥;案子多的时候甚至直接以法不责众的名义不管。道光年间情况变了不少。南方六省的宗族械斗越闹越凶,清政府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开始制定专门的规矩来约束。从那以后规定得很严:要是在械斗中花钱买凶或者提前收钱的人要被重罚;族长或者乡约要是没揭发幕后黑手也要连带受罚。不过这规矩也只是管了一部分地区的事儿。 原因在于这种案子有很强的地域性且威胁不到政权根本。相比聚众抗税、打打杀杀这类事情来说,宰白鸭对清朝的统治没什么大威胁,所以官方也没太重视它。像孔飞力在书里说的那样:真正让统治者睡不着觉的是群体性事件带来的恐慌或者不稳定因素。无论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是心理上的恐惧,统治者的核心目标就是维稳。宗族械斗也是这么个道理——官方最担心的就是大家聚集到一起闹事;参与的人越多处罚越重;由此就能看出清朝统治者对可能威胁到政权的恐惧有多深戒备有多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