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持原意与结构不变

问题: 部分市场参与者利用资金、持股和信息优势,通过连续交易、账户对倒等手段操纵股价,同时在网络平台包装身份,以收费社群等形式向投资者提供荐股和操作建议,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度金融审判典型案例”中披露,投资者林某因涉及的股票交易损失提起诉讼,经第三方测算后获赔157169.56元。此案引发市场对“操纵股价+非法荐股”复合型违法行为的关注。 原因: 监管调查显示,涉案操纵行为组织严密且隐蔽性强。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易某通过直接控制、受托管理及配资账户等方式,实际操控多个证券账户,分阶段集中买卖并进行账户间交易,制造虚假交易活跃度和价格波动。部分交易日中,账户对倒比例较高,明显存在人为操纵意图。 同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借助网络平台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以“投资教育”“会员服务”等名义规避监管,实质却是在无资质情况下向公众提供付费投资建议。投资者因身份背书、从众心理和对高收益的盲目追求,继续放大了此类违法活动的危害。 影响: 操纵行为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发现功能,损害市场公平性;非法荐股则将风险扩散至更多投资者,诱导非理性交易,导致维权困难。监管部门披露,易某长期控制账户组操纵股票并获利,同时通过无证荐股吸纳数百名会员,非法牟利。最终,其被处以近亿元罚没款,展示了监管层对严重扰乱行为的打击决心。 司法层面,此案为操纵市场责任纠纷的损失认定和因果关系判断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完善“行政监管+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的综合治理体系。 对策: 专家建议,治理此类行为需从穿透识别、联动处置和源头预防入手。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异常交易、账户关联和资金链的监测,提升对协同操纵行为的识别能力;网络平台需压实责任,严格审核“荐股引流”“收费社群”等内容,完善举报和风险提示机制;行业机构可通过投资者教育,帮助公众识别无资质荐股、承诺收益等骗局。 司法实践上,需优化损失计算、举证责任分配等机制,降低投资者维权门槛,并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规则共识。 前景: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和法治完善,对操纵市场和非法荐股的监管与司法协同将更加紧密,违法成本将持续提高。未来,针对“网络影响力+资金优势+多账户操纵”的复合型风险,监管将更精准高效;投资者依法维权渠道也将更加畅通,市场公平交易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强化。

当社交媒体成为操纵市场的杠杆,当投资知识沦为非法敛财的工具,此案近亿元的罚单不仅划清了市场红线,更表明了监管层净化生态的决心;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构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将成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此案的警示在于: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游戏,终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