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三样”热销为何被贴上“倾销”标签 近期,一些美欧政客和媒体将“产能过剩”与“倾销”绑定叙事,声称我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扰乱市场秩序”。该论调表面借用经济学术语,实质是以个别国家产业压力为出发点,将市场选择与企业竞争力“政治化”“安全化”,并试图为后续限制性措施寻找舆论依据。要回答这一问题,关键于回到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与市场事实:是否存在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并造成实质损害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补贴支撑出口价格,以及竞争优势从何而来。 原因——补贴叙事站不住脚,价格事实与规则框架更具解释力 其一,所谓“依靠补贴倾销”缺乏政策与规则依据。我国对“新三样”等绿色产品的出口支持政策近年来持续规范化、透明化,部分所谓出口补贴已逐步退出。需要指出,出口退税并非“补贴”,而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税收中性政策,目的在于退还产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税负,避免出口环节被重复征税,符合多边贸易规则。包括美国、日本及欧洲多国均长期实施类似制度。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正在主动收紧并分阶段下调:例如光伏组件、储能锂电池等领域退税率已明确逐步下降并规划继续退出。若出口竞争力主要依赖退税“输血”,在退税持续下调背景下难以解释“新三样”仍保持较强增长与全球接受度。 其二,“低价倾销”与海外实际售价并不相符。倾销指控的核心在于价格,而有关产品海外终端价格普遍高于国内水平。以新能源汽车为例,受关税、物流、渠道、认证与本地服务体系建设等综合成本影响,多数车型海外售价显著高于国内;光伏组件与储能电池在欧美、东南亚等市场的终端定价亦普遍高于国内。价格更高却被指“低价甩卖”,逻辑显然难以自洽。市场更合理的解释是:海外需求增长、产品性能迭代与供应链效率共同推动了“新三样”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其三,比较优势与产业组织效率是成本优势的重要来源。国际竞争中“卖得多、价格更有竞争力”并不自动等同于“倾销”。一些海外产业研究人士指出,中国车企在成本端具有明显优势,原因包括更高的垂直整合程度、更完善的配套体系以及更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同时,通用化零部件平台与快速迭代的工程能力,也降低了研发与制造成本。这些因素属于市场竞争与产业组织效率提升的结果,不能简单归因于“违规补贴”。 影响——“污名化叙事”若被放大,将推高全球绿色转型成本 “新三样”本质上对应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与交通电动化的现实需求。当前多国提出碳中和目标,电力系统低碳化、交通工具电动化、储能系统配套化已成为确定性趋势。在这一背景下,若以“产能过剩”“倾销”之名滥用贸易救济或设置壁垒,可能带来三上后果:一是抬高新能源产品成本,影响清洁技术扩散速度,拖慢减排进程;二是割裂本已高度分工协作的全球产业链,增加企业合规与交易成本;三是把经贸问题泛安全化,导致“以邻为壑”的政策外溢,破坏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预期。 对策——以事实与规则回应关切,以开放与合作稳定预期 面对外部质疑与摩擦加剧的可能性,应从规则、产业与合作三条主线推进。 在规则层面,强化基于证据的沟通与应对,推动各方回到多边框架与程序正义,反对泛化“倾销”概念、滥用贸易救济工具。对外阐释出口退税的税收中性属性及其国际通行性,增强政策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在产业层面,继续以技术创新和质量品牌夯实竞争力,提升核心零部件可靠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水平与合规能力,完善海外售后与服务网络,以更高标准对接不同市场的法规与认证要求,降低摩擦空间。 在合作层面,推动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多元化布局与产供链协同,在尊重当地法律和市场规律基础上深化与各国伙伴在研发、制造、标准、回收等环节合作,形成更具韧性的国际合作网络。 前景——绿色产能不是“过剩”,而是全球公共需求下的供给升级 从更长周期看,全球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远未触顶。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电网消纳与储能建设、光伏与风电装机扩张,都需要稳定且具性价比的供给体系。所谓“过剩”更多是结构性、阶段性的概念:在需求快速变化和产业技术迭代中,供给优化与效率提升往往会在局部形成价格波动,但这并不等同于“无效产能”。相反,清洁技术的规模化供给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安全与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可以预见,围绕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但合作空间同样巨大,关键在于以规则维护公平,以创新提升水平,以开放推动共赢。
绿色产品的全球热销反映的是市场规律和产业竞争的正常结果。中国"新三样"的成功既不源于"倾销",也不源于政策补贴的堆砌,而是源于长期的技术创新、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稳定的政策支持的有机结合。在全球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不仅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也符合全球绿色转型的历史趋势。那些将正常的市场竞争妖魔化的论调,最终只会阻碍全球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损害各国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