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左雨晴从市场监管总局那里打听到,最新的消息是:北京这边刚发布了个《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主要是为了把那些早就该关门却赖着不走的公司给请出去,让市场更清爽点。 这个办法已经准备好要在10月10日正式开始实行了。它主要分了几块内容,先是把能被强制注销的公司范围给圈了出来,那些在注销之前还得专门去审批的公司就不在这儿名单里。 要是真要办强制注销了,《办法》就把公告、异议、决定书怎么发这些事儿都细化了。大家能发现有几个变化: 第一是公告会集中起来批量发,不一个个发了,大家有意见得在这90天内说; 第二是只要有人提异议,不管什么原因都会把这个程序停下来; 第三是发决定书的时候可以发个公告来送过去,因为好多公司早就联系不上了; 第四是要是程序停了或者后来又恢复登记了,三年后要是还不去自己注销,还得再搞一轮强制注销; 第五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闹事滥用程序,对这种人也有了说法。 对于那些觉得自己不该被注销的人,办法也留了后路:公司被清了之后三年内,相关部门和债权人如果觉得有冤枉的地方可以去申请恢复登记;还有为了国家利益和大家的利益着想,政府部门也有权直接把登记给恢复了。 为了让办事更方便点,《办法》还说要把国家信用系统和其他系统连起来用用信息共享。 昨天在北京搞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的新闻发言人王秋苹也说了这事。她说这就是要给那些干不下去的企业指条明路,该退场就退场,该清理就清理。她也强调了要保护各方利益,给了异议和恢复登记这些补救的机会。最后她还特别提醒一句:“销户不销责”,就是说就算把公司关了,原来的股东和那些该负责的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