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7起麻精药品犯罪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月2日搞了个新闻发布会,把7起麻精药品犯罪的典型案例给通报了一下。这次的案子都挺扎眼的,主要是讲现在毒品犯罪有啥新花样,还有咋治药品从医院流进黑窝子这事儿。法院说,麻精药是国家盯得紧的医疗用品,一旦掉进了吸毒贩毒的坑里,就得按毒品犯罪办。不管这药是怎么来的,是谁卖的,只要最后给吸毒的人送去了,那就得当贩卖毒品罪抓。霍某这个案例挺典型的,他虽然没直接卖给毒贩子,但他整天往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手里卖药,不管不顾这些药最后去了哪,最后法院也把他给判了。这就说明法律会死死盯着药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还有一个案子是关于于某青的,他吸了那种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后开车上路,在路上撞了好几回车。鉴定显示他体内还有烟弹里都有那个成分。法院觉得他明知道吸毒后开车不行还偏要上路撞人,这就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次通报还提到了好些其他案子,比如廖某森往好几个小孩子手里卖药,法院就把他狠狠罚了一顿;粟某丽也是一样,利用戒毒所管理不严的空子截留麻醉药去卖。这些判决都在告诉大家毒品犯罪是零容忍的,尤其是要保护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说了依托咪酯这类药吃了会让人发懵、兴奋劲儿上头,容易干出傻事。现在有些犯罪越来越隐蔽了,直接把这些药掺进电子烟里卖。这次发布这些案例就是想提醒全社会都来管管这些事。 通过这次通报让大家知道了咋判断毒品犯罪,也算是给各个司法机关办类似的案子指了条明路。禁毒是大事儿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咱们老百姓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