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月30日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跨境犯罪案件;法院对被告人徐发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分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罗玉军等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跨境犯罪链条。该集团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和武装力量,与境内电诈犯罪团伙勾连合作,陆续在缅北地区修建并运营多个诈骗园区。园区内以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贷款等方式,对国内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据统计,该集团涉及的诈骗金额累计超过11亿元,社会影响恶劣。值得关注的是,该犯罪集团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以暴力手段控制人员、维持秩序。集团成员伙同电诈人员对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故意伤害,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暴力性和危害性突出。此外,徐发启还结伙实施走私、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情节更为严重。法院经审理认定,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罪、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法庭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表明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跨境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态度。宣判过程依法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群众20余人旁听。
徐发启案的审判,既回应了受害者的司法诉求,也对跨境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案件表明:无论犯罪分子身在何处,只要侵害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必将依法追究、严惩不贷。这也再次划清了法治底线与国境安全的边界,警示跨国违法犯罪无处遁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