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通知,主城区范围内启动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针对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禁入区域随意进入等突出问题,制定十项具体管理规定,标志着该市养犬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城市养犬管理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难点问题。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宠物犬数量持续增长,由此引发的公共卫生、噪音扰民、人身安全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养犬人缺乏文明意识,遛犬不牵绳、犬只随地排泄、深夜犬吠扰民等行为屡见不鲜,既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也威胁公共安全,引发居民投诉和邻里矛盾。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正是对该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 根据整治方案,十项管理规定涵盖养犬全流程。在源头管理上,要求犬只必须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同时完成登记和年度检审手续,建立犬只身份档案。日常管理上,明确规定遛犬时段为每日早7时前和晚20时后,遛犬时必须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针对环境卫生问题,要求养犬人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违者将面临劝阻和罚款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整治行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约束机制。噪音管理上,规定夜间22时至次日7时,犬吠超过三次即构成扰民,物业和社区可录音取证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共场所管理上,明确医院、学校、博物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同样禁入,导盲犬除外。对于肩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和列入烈性犬名录的犬只,禁止个人饲养,已饲养者须规定期限内送至指定收容场所。 整治方案特别强调信用约束作用。对于随意遗弃犬只的行为,养犬人将被列入养犬信用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再次饲养犬只。这一规定将养犬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提高了违规成本,有助于从根本上规范养犬人行为。同时,方案要求养犬人在放弃饲养前必须将犬只送至官方收容点并办理转让手续,避免产生流浪犬问题。 在公共安全保障上,方案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发现犬只出现狂犬病症状,养犬人须24小时内报告并采取处置措施。对于在公共区域发现的无人牵引犬只,一律视为无主犬立即收容,现场找到主人的将先行教育再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养犬证。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对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至关重要。一上,通过明确管理规定和处罚措施,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有助于改变过去执法难、取证难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引导养犬人树立文明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从长远看,养犬管理不仅是城市管理问题,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此次整治行动在强化管理的同时,也呼吁公众给予养犬人群合理的理解和包容。方案建议市民遇到犬只时保持冷静,通过正确方式应对,避免因恐慌引发意外。这种双向互动的治理思路,表明了城市管理的温度和智慧。
文明养犬体现公民责任与社会文明程度;随着管理措施的完善,城市治理将更显温度与智慧。这场"文明公约"正在书写城市生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