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深水区溺水未被及时发现,救生响应滞后 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8月12日19时48分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金桂路1536号的段玉裁中小学游泳馆发生淹溺事件;一名8岁男童泳池北侧深水区出现游泳动作异常后沉没,约2分钟后才被现场成年泳者发现并托出水面,送至岸边时已失去意识。男童经医院救治11天后,于8月22日死亡。事故直接造成生命损失,也暴露出高风险体育场所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原因——无证经营叠加“转委托链条”,现场管理长期缺位 报告认定,事故发生单位为常州峰潮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涉事游泳馆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的情况下开展经营,并存在借用他人许可开展业务的违规情况。 人员配置上,场馆临时招募暑期工担任救生岗位,事发时岗救生力量不足;部分持证人员实际从事游泳教学,未有效承担救生职责。制度建设上,安全救护、安全检查、卫生检查、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完善,现场张贴的制度文本也并非由当期经营单位制定,日常执行流于形式。报告还指出,现场救生人员长时间低头看手机,未持续观察水面动态,且缺乏有效管理约束,导致险情未能在关键时间内被及时发现和处置。 更深层原因在于运营管理的“多头分包”使责任被稀释。涉事场馆由受委托运营管理单位再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第三方子公司又将场馆交由峰潮公司经营并收取租金。链条拉长后,准入把关、日常巡查、人员资质核验、应急机制落实等关键环节出现断档,“谁来管、怎么管、出事谁担责”在实际运行中被弱化,最终酿成悲剧。 影响——公共场馆安全底线被触碰,监管与运营模式面临检视 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突发性强、处置窗口短,一旦救生瞭望、人员配置或应急预案出现缺口,后果往往难以挽回。此次事故不仅给受害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也冲击了校园周边公共体育服务的安全信任。调查报告提出对涉及的企业及责任人员的追责建议,并指出经营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未积极依法妥善处理善后及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深入凸显依法经营、依约履责的重要性。 对策——以“持证、配人、建制、严管”筑牢高危项目防线 一是严格许可准入与证照核验。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实行清单化核查,严禁无证经营、借证经营和“先开业后补证”。二是刚性落实救生员配备与岗位职责。救生岗位不得由临时工、未成年人或无资质人员替代,持证人员必须在岗履责,教学与救生职责应明确分离并可追溯。三是完善制度与培训闭环。建立安全巡查、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应急演练、视频巡查与台账记录等制度,做到制度可执行、过程可检查、责任可追溯。四是压实委托链条各方责任。对运营委托、转委托、租赁等行为设置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和禁止性要求,落实“谁运营谁负责、谁委托谁监督”,推动场馆所有者、运营方、承包方共同承担安全管理义务。五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与社会监督。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加密抽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前景——以事故调查为镜,推动公共体育服务走向规范化长效化 随着全民健身需求增长,游泳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增加,运营专业化与安全标准化必须同步提升。此次调查报告公开,有助于以事实厘清责任、以制度补齐短板,也为各地规范场馆外包、委托运营提供警示。下一步,围绕许可管理、人员资质、风险分级、应急处置等环节推动标准落地,并探索数字化巡检、智能预警等手段,将成为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向。
一条年幼生命的逝去,暴露出部分体育场馆运营中“重经营、轻安全”的顽疾;层层转包割裂责任链条、以临时用工替代专业救生力量,都会把风险推向不可控。此案提示主管部门:不能止步于证照“是否齐全”的静态审查,而应落实全过程、可追溯的动态监管;也要把必要的安全投入和人员配备变成不可触碰的底线,才能真正守住公共场馆的生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