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大汉奸”,还是“民族罪人”?

咱先把这事儿掰扯明白。金国派人里应外合,帮着秦桧把南北分治给做成了,这行为不光让国家没了面子,也让人心里窝火。秦桧妥妥的就是大宋的大汉奸。关于这事儿的评价啊,涉及到学术界的看法、老百姓的感情,还有历史上怎么定性,这一团乱麻交织在一起。 按照历史的结论:秦桧就是“大汉奸”,还是“民族罪人”。官方史书里的《宋史·奸臣传》对他的评判那是相当狠:他在宰相的位置上坐了整整十九年,把皇帝给挟持了,心里藏着坏水,主张议和坏了大事,忘了旧仇还败坏了伦理。那会儿的忠臣良将差不多都被他杀光了。这就代表了元朝史官定下的调子。有意思的是,元代史官只把他写进《奸臣传》,没写进《叛臣传》,这说明当时的人觉得他主要是“奸”而不是“叛”,他不是那种偷偷摸摸的间谍,而是明面上合法的“卖国贼”。 老百姓心里八百年的想法没变过。从南宋那会儿起,秦桧的名声经历了三个阶段,但民间一直认定他是坏人。具体来说:1142年到1162年(宋高宗在位那会儿),朝廷说岳飞是“谋反罪人”,秦桧反而是“国家功臣”,可老百姓心里都替岳飞委屈得直掉泪;1163年到1206年(宋孝宗到宋宁宗),岳飞被平反了,秦桧的爵位也被剥夺了,改成了“缪丑”的谥号,老百姓骂他是奸臣、卖国贼;1206年以后(韩侂胄北伐的时候),秦桧又恢复了爵位,谥号变成了“忠献”,结果老百姓更气了,骂他遗臭万年。 到了明朝成化年间,杭州岳王庙前第一次铸了秦桧夫妇的跪像,后来历朝历代都在重建。历史上曾经有好几千对跪像呢,现在还剩下七对。老百姓甚至发明了“油炸桧”(就是油条)来发泄怨气。这种持续了八百年的集体记忆啊,算是最硬的“历史定论”。 您说的那个“失国格又失人格”概括得太到位了。秦桧确实把国家的脸面和个人的道德底线全给踩烂了。 先说他失国格:系统性地出卖国家利益。1. 南宋向金国称臣进贡,每年要给25万两银子或者布匹当岁币,这哪是当主子啊,简直是当奴才。2. 他搞出“南自南,北自北”的政策,实际上就是承认金国在中原的统治权,放弃了收复老家的打算。3. 他用“莫须有”的罪名杀了岳飞,还把韩世忠、张俊这些带兵的将军给架空了。4. 他把主战派的人挨个收拾,赵鼎被赶到海南去贬官,李光被发配到岭南去受罪,胡铨也被除名了。 再说他失人格:极端自私的政治投机分子。他做的那些事儿全是为了权力,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国家忠诚:- 他是个变色龙似的家伙。靖康年间他还属于主战派呢,反对割地;等到他回到南边当宰相了,却成了最疯狂的投降派。- 这是恩将仇报的典型啊。范宗尹当初拼命举荐他当官;结果他反过来排挤范宗尹独揽大权。- 他还搞文字狱禁私史,弄了几百个探子在街上转悠,“谁要是敢说他坏话,立马送大理寺杀掉”。- 他生前使劲往自己脸上贴金;等他死后神道碑上只有个空额却没有碑文——没人愿意给他写好话。 学术上也有争议:有的学者想给秦桧翻案呢? 最近有部分学者试图重新评价秦桧,主要观点有:1. 说他是“主和派”而不是“投降派”,觉得他挺有大局观的;2. 把责任推给宋高宗;3. 说是“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这些观点有问题:1. 混淆了“主和”和“投降”。寇准和辽谈的澶渊之盟是平等谈判;秦桧跟金国签的绍兴和议是称臣纳贡;性质完全不一样。2. 忽略了秦桧的主动性。他不光是个执行人还是设计师呢;“南自南,北自北”就是金国完颜昌那个“南北朝”方案变过来的。3. 金国文献的证据很铁啊。《南迁录》里白纸黑字写着秦桧就是金国故意放回来的内应——“这人非秦桧莫属”。 最深刻的定性是有的学者觉得该跳出“内奸”的标签来看待他:真正可怕的不是他是不是间谍,而是他公开合法而且很成功地当了卖国贼。他背叛不是在暗室里传情报;而是在朝堂上当着大家的面用宰相的权力强行推行一条路线——牺牲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尊严来换个暂时的和平和自己手里的权力。 为啥秦桧不能站起来?2011年南京江宁区博物馆给秦桧塑了个坐像引起了很大风波。反对者说:“像这样一个从历史到现实、从官方到民间都盖棺定论、十恶不赦的罪人;某些人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给个卖国贼建馆、让他站起来;不管打着什么旗号;都已经挑战了民族的底线了!”这事儿说明对秦桧的评价不光是学术问题;还是民族情感和价值底线的问题呢。 结论完全正确:- 秦桧是大宋的大汉奸:他把南宋的利益全给卖了。- 他也是中国的大汉奸:成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标志性人物;他跪像不光是谢罪岳飞;也是在跟历史宣告——凡是把个人私欲看得比家国天下还重的人;不管是谁都得永远跪在耻辱柱上!“人于宋后羞名桧”——这句传了八百年的老话就是最坚实的历史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