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嫱和倪大为、李淳这两位通讯员报道了一件令人咋舌的事。有个六十多岁的清洁工张某,因为老板赵某请他“帮帮忙”,就把清洁工的身份换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的实际控制人赵某以公司发展需要为名,让张某顶名担任这些职务。这个年龄不大懂法律的张某为了维护关系,就答应下来,把自己挂在那家青岛的科技公司名下。后来赵某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公司就歇业了,张某也辞了职。 从公司离职后张某的日子过得挺紧巴,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房子住。有一天他去民政部门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结果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因为他仍然是那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这下张某才想起来以前的事。不过那个公司已经没了人管,唯一的股东赵某又去世了,他没法联系上其他人也没法走内部程序把这个职务卸下来。 张某只好把案子交到了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看了情况觉得张某明明只是个清洁工,既不是股东也没参与过经营,这种情况典型的“名实分离”。法官认为这种情况不仅让张某担惊受怕还让他生活艰难,也影响了登记信息的准确性。考虑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没了没法走内部程序变更登记信息,为了维护登记制度的真实、保障公民权利,法院最后判决支持张某诉请。 判决下来后法官还帮着张某通过执行程序把那些登记信息给删了。结果没几天张某顺利申请到了保障性住房,他特别感谢法院帮他解决了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