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民政部门救助工作进入关键期。面对寒冬取暖与节日支出叠加带来的保障压力,民政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两节”期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 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主要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冬季取暖成本上涨,北方地区低收入家庭压力更为突出;二是春节期间消费支出增加,部分家庭负担继续加重;三是节前新申请救助人数可能上升,需要更快完成受理、审核和发放,对救助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为应对这些情况,民政部推出一揽子举措。基本生活救助上,要求各地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拨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为地方落实救助提供资金保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结合实际,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使救助更贴近现实需求。 救助流程优化上,民政部要求各地对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同时,强化临时救助的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要求,提升救助时效,确保群众遇到急难能够及时得到支持。 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也是工作重点。民政部指导各地用好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同,推进数据共享比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同时,民政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按规定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 取暖救助上,北方地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初步统计,已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涉及的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缓解过冬取暖困难。 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是“两节”期间的重点内容。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探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民政部门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开展服务和慰问探访,形成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社区关怀相结合的保障网络。 相关举措落地后,将提升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通过提前下拨资金、优化流程、加强监测、扩大社会参与等方式,尽可能减少节前救助“空档”,让困难群众在春节前得到及时、有效支持。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既关乎制度温度,也体现社会治理能力。随着各项政策落实,这个冬天被守护的不只是生活所需的炉火与被褥,更是困难群众过年的底气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