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例!1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里,把无人机“黑飞”正式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连相关法律条文都列好了,不管是微型、轻型还是小型无人机改装都得按标准来。 2026年3月15日这天,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净空区里的薛某某为了拍娱乐视频,拿着无人机飞到了500米高空,足足飞了5分钟还对着航站楼和跑道一顿拍,直接把航空运行安全给端了。 这事发生在2026年1月到3月之间,薛某某其实是包头人,从2026年1月开始他就没停过手,总是在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地管制空域里乱飞飞,最高时也是飞到了500米。2026年3月16日这天,机场公安分局给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报了信,说航站楼上空发现了违规飞行的无人机。 同一时间,内蒙古空域信息发展公司也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两家单位立马成立了专班来办案。民警们连夜蹲守摸排,17日一大早就在包头那边抓住了无人机持有人姜某某。 经过调查发现,这架无人机早就实名登记过了,但实际操控的是薛某某,姜某某只是个背锅侠没参与飞行。查到2026年1月1日那个时间点后,薛某某的违法事实就很清楚了: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操控微型无人机飞行,飞得还超高闯进机场净空区,情节严重。 公安机关给了个行政处罚的结论:没收违规的无人机并罚款2000元。这下就引出了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处罚措施: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这种“黑飞”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就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还没造成严重后果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有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惨重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国家安全机关也在提醒大家要守法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里说不能在管制空域飞;《治安管理处罚法》把无人机“黑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里还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标准。每一次“黑飞”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飞手群体和无人机爱好者可得长点心:增强法治观念、敬畏生命、合规操作、守法飞行。咱们要共同维护空域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