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是基础,也是硬约束;十年来,各地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水为纲、以流域为单元,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长江水环境质量实现阶段性突破: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提升至目前的96.5%,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这些数据背后既反映出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也表明治理思路正转变,从"治污为主"向"系统治理、协同增效"演进。 长江流域水生态环保治理面临的问题具有复合性。一上,历史遗留的工业布局、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均衡,加上部分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和船舶港口污染,曾导致局部水体恶化、黑臭问题严重。另一方面,流域岸线开发强度高、生态空间受压缩,一些区域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破坏等现象,给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带来压力。此外,长江部分支流和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仍需更改善,治理精细化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成效的取得源于坚持目标牵引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主管部门针对突出短板,组织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推动从"点上整治"向"链条治理"延伸。通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累计解决2400多个不完善问题;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针对化工布局与环境风险叠加问题,推进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环保治理同步推进。以总磷为代表的关键指标持续向好,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体现出对工业、生活、农业等多源污染的综合控制初见成效。 水环境质量改善带来多重效益。水质整体向好有助于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降低突发水污染事件对城市供水的冲击;自然岸线保护、重点生态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有助于增强水岸协同、涵养水源和生境连通性,为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提供支撑。更重要的是,治理实践正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跨区域协同从"各管一段"迈向"共同治理"。 长江保护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与制度供给。一是强化监测评估,提升精准治理能力。生态环保部门扎实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为地方精准施策提供依据。二是以督察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聚焦"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推动形成整改闭环。三是推进生态环保分区管控,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保管控单元,为产业布局、项目准入和环保治理提供"硬标尺"。四是完善跨省协作与生态补偿机制。在长江干流推进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格局加快形成。川渝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引入自然岸线率等指标,实现由单一水环境质量考核向"水里到岸上"的综合评价拓展。 长江流域治理更强调底线思维与应急能力建设。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基本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网不断织密。推进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对季节性风险的响应能力。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污染治理,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沿江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江浙沪建立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机制,实现太浦河联保共治,为跨界河湖治理提供了协同样板。 面向未来,长江保护将从"全面改善"迈向"持续巩固与高水平提升"。下一阶段,治理重点将更加聚焦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动污染源治理从"减量"走向"提质"。同时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让治理成果更多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态福祉,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治理的十年历程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逻辑。从水质改善到生态系统重建,从单点突破到全域协同,这条母亲河的蜕变不仅为流域4亿居民带来生态福祉,更探索出经济发展与环保保护的动态平衡之道。面向未来,如何将治理成果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将是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色的关键标尺。